何謂“興滅國,繼絕世”(《韓詩外傳·卷八•第十六章》)

作者: 孫立堯   發布時間: 2022-05-29

經義:

古時諸侯受封的制度,可能歷代有所不同。周朝的制度,現在也很難詳細考察。本章中所說的可能便是周朝的制度。那麼諸侯的封地和他的埰地並不一樣,封地的面積很大,但是埰地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可以世世傳給子孫,即使後來其封地被削除了,但是埰地卻是能夠永久保留的,實際的情形是不是如此,恐怕是很難說得清楚。

經文:

古者天子為諸侯受封,謂之埰地百里諸侯以三十里,七十里諸侯以二十里,五十里諸侯以十五里。其後子孫雖有罪而,使子孫賢者守其地,世世以祠其始受封之君。此之謂興滅國,繼絕世也。《書》曰:“茲予享於先王,爾祖其從與享之。”

語譯:

古時候諸侯開始接受天子之封的時候,一定有他的封地叫做埰地。封地有百里的諸侯,其埰地有三十里;封地有七十里的諸侯,其埰地有二十里;封地有五十里的諸侯,其埰地有十里。他後世的子孫即使有罪被免爵罷職,也會讓他子孫中賢能的人持有這塊地,世世代代用來祭祀他們最初受封的祖先,這就叫做興複已經滅亡的國家,繼承已經斷絕的世系。《尚書》上說:“現在我要祭祀我們的先王,你們的祖先也將跟著享受祭祀。”

(整理自孫立堯注譯:《新譯韓詩外傳》,臺北三民書局2012年版。經義為原書“研析”部分,文章並不代表本網觀點;標題為整理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