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經·小過卦第六十二
發布時間: 2022-05-25
小過: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彖》曰:小過,小者過而亨也;過以利貞,與時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飛鳥之象焉: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
《象》曰: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
初六,飛鳥以凶。
《象》曰:飛鳥以凶,不可如何也。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
九三,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凶。
《象》曰:從或戕之,凶如何也!
九四,无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
《象》曰: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
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象》曰:密雲不雨,已上也。
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凶,是謂災眚。
《象》曰:弗遇過之,已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