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經·小過卦第六十二

發布時間: 2022-05-25

image.png小過: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彖》曰:小過,小者過而亨也;過以利貞,與時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飛鳥之象焉: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

《象》曰: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

初六,飛鳥以凶。

《象》曰:飛鳥以凶,不可如何也。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

九三,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凶。

《象》曰:從或戕之,凶如何也!

九四,无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

《象》曰: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

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象》曰:密雲不雨,已上也。

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凶,是謂災眚。

《象》曰:弗遇過之,已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