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父之道(《韓詩外傳·卷七•第二十七章》)

作者: 孫立堯   發布時間: 2022-05-24

經義:

本章是講做父親的如何教育和對待自己的兒子,如何表現出一個父親的慈愛。這種慈愛當然不是一味的溺愛,而是在一定階段給予他合理的教育。如從小就以正言正行來引導他,稍長延聘明師來教育他,等兒子成人之後,也聽從他對於自己的正確的勸諫等等,這一切雖然是在家庭之中進行,但是事事合乎禮儀。所以古人所說的“齊家、治國、平天下”,的確有其社會基礎。

經文:

夫為人父者,必懷慈仁之愛,以畜養其子。撫循飲食,以全其身。及其有識也,必嚴居正言,以先導之。及其束髪也,授明師以成其技。十九志,請賓冠之足以死其意。血脈澄靜,娉內以定之,信承親授,無有所疑。冠子不言髪子不笞聽其微諫,無令憂之。此為人父之道也。

《詩》曰:“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長我育我。顧我複我,出入腹我。”

語譯:

做人父親的,一定要懷著慈祥仁愛之心,來養自己的孩子。撫慰他,給他飲食,以保養他的身體。等到他有一定的知識了,一定要嚴肅自己的生活,說正直的話,給他作為榜樣。等到他成童的時候,就把他交給賢明的老師,學成一些技藝。十九歲的時候,他已經能夠表現出自己的志向了,就請賓客為他舉行冠禮,成就他的品德。等到他的氣血澄明清靜了,就給他定親娶妻,使他安定。信任地讓他繼承,並親自將家業授予他,沒有任何懷疑。已經加冠的兒子不去罵他,已經束髪的孩子就不去打他。聽從他對自己含蓄地勸諫,不要讓他為自己擔憂,這是做人父親的道理。

《詩經》上說:“父親生下了我,母親養育了我。撫摸我照顧我,將我養大並教育我。來回看顧我,反覆照料我,出門進門都抱著我。”

(整理自孫立堯注譯:《新譯韓詩外傳》,臺北三民書局2012年版。經義為原書“研析”部分,文章並不代表本網觀點;標題為整理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