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孫立堯 發布時間: 2022-05-24
經義:
彈奏樂器可以表達一個人的心思,而善於聽音樂的人也能夠聽出來,這是古代對於音樂的基本理解。孔門對於音樂的教育是很重視的,所以孔子在琴聲中必定能夠表達出自思的內容,曾子、子貢也必定能夠聽出樂曲中的情感。當然,本章並沒有多少深刻的道理要說,主要是表達與音樂相關的內容。
經文:
昔者孔子鼓瑟,曾子子貢側
《詩》曰:“
語譯:
有一次孔子彈瑟,曾子、子貢側耳傾聽。曲子彈奏完了,曾子說:“唉!老師彈奏的瑟聲裏面大概有像貪婪的狼那樣的志意,有不正的行為,這是多麼不仁德,貪圖利益太厲害了!”子貢認為是這樣,沒有應對曾子的話就進門去了。孔子看見子貢有勸諫自己過錯的臉色,應對責難的神情,就把瑟放下來等待他。子貢就將曾子的話告訴孔子,孔子說:“啊,曾參是天下有賢才的人,他很懂得音樂。剛才我彈奏瑟的時候,有一只老鼠跑了出來,這時狸貓出現在屋裏,沿著屋樑輕輕地走,等它到達的時候老鼠卻避開走了。它發出厭惡的目光,彎曲著脊背,想要抓老鼠卻沒有抓到,我的瑟聲裏浸淫了這種情形下的聲音。曾參認為我的瑟聲貪婪不正,不是也很適宜嗎?”
《詩經》上說:“在屋裏面敲鐘,聲音傳到外面。”
(整理自孫立堯注譯:《新譯韓詩外傳》,臺北三民書局2012年版。經義為原書“研析”部分,文章並不代表本網觀點;標題為整理者所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