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權力不可隨意分割予人(《韓詩外傳·卷七•第十章》)

作者: 孫立堯   發布時間: 2022-05-20

經義:

宋君失國的原因,在於將刑罰的大權下放在子罕手中,這實際上與宋君本人的昏庸有關。從理論上來說,國君不可能事必躬親,所以當然必須將各種事情委託臣子處理,只是自己還要總持國政,對大臣需有一定的限制而已。宋君不能識人之賢否,就聽任其言,也是造成這種後果的重要原因。再加上子罕不能為國為君盡忠盡力,種種因素合起來,才會導致宋君的失國。

經文:

昔者司城子罕相宋,謂宋君曰:“夫國家之安危,百姓之治亂,在君之行。夫爵祿賞賜,舉人之所好也,君自行之。殺戮刑罰,民之所惡也,臣請當之。”君曰:“善。寡人當其美,子受其惡,寡人自知不為諸侯笑矣。”國人知殺戮之刑專在子罕也,大臣親之,百姓畏之。居不期年,子罕遂去宋君而專其政。故老子曰:“魚不可脫於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詩》曰:“胡為我作,不即我謀?”

語譯

以前司空子罕做宋國的相國,對宋國的國君說:“國家的安定和危險,老百姓是得到治

理還是混亂,在於國君的行為。官爵、俸祿和賞賜,都是人們所喜好的東西,國君應該自己來行使它。殺戮和實施刑罰,都是老百姓所厭惡的,就讓我來承擔它。”宋君說:“好。我承擔其中的美事,你承受一些惡名,我自己知道不會被諸侯笑話了。”國中的人知道殺戮的刑罰由子罕專門去掌管,大臣來親附他,老百姓害怕他,過了不到一年時間,子罕就把宋國的國君趕走了,而獨攬宋國的政權。所以老子說:“魚不能離開水淵,國家的權柄不能夠顯露出來。”

《詩經》上說:“為什麼讓我去服勞役,也不和我商量一下?”

 (整理自孫立堯注譯:《新譯韓詩外傳》,臺北三民書局2012年版。經義為原書“研析”部分,文章並不代表本網觀點;標題為整理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