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孫立堯 發布時間: 2022-05-20
經義:
本章的內容,與卷一第一章大體是一樣的。孝子在於能夠使自己的父母得到安養,得到快樂,以盡其天年,所以趁父母還在的時候,要盡這一分孝心;這比父母不在了之後,用更多的祭品去祭祀要好得多,也實際得多。
經文:
曾子曰:“往而不可還者,親也;至而不可加者,年也。是故孝子欲養,而親不待也,木欲直而時不待也。是故
《詩》曰:“
語譯:
曾子說:“去世了之後就不能夠再回來了的,這是自己的父母親;到了一定的時候就沒有辦法再增加的,這是人生活的年限。所以孝順的子女雖然想去奉養父母,但父母卻不會在那裏等待的;樹木想長得很直,但時間卻不會在那裏等待它長直。所以與其等到父母死後殺牛在他們墓前祭祀,不如趁他們還活著的時候用雞和豬來奉養他們。所以我曾經在齊國做過官吏,俸祿只有很少一點,但覺得高興,並不是認為俸祿很多,而是因為能夠趁著父母親在的時候及時奉養他們而感到快樂。父母親去世之後,我曾經到南方的楚國,做了很高的官,堂有九仞那麼高,屋椽的頭很粗,車子有百輛,但我還是向著北方哭泣,並不是因為自己地位低賤,而是因為沒有辦法奉養父母而感到悲傷。所以家境貧窮而父母年老的人,不選擇一個合適的官職才肯去做,如果為了使自己的志向得到施展,而使父母親貧困的人,就是不孝順。”
《詩經》上說:“有母親,卻不能夠供養她。”
(整理自孫立堯注譯:《新譯韓詩外傳》,臺北三民書局2012年版。經義為原書“研析”部分,文章並不代表本網觀點;標題為整理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