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公二十五年
發布時間: 2022-05-19
【經】二十有五年春,陳侯使女叔來聘。
【左】二十五年春,陳女叔來聘,始結陳好也。嘉之,故不名。
【公】二十有五年,春,陳侯使女叔來聘。
【穀】其不名何也?天子之命大夫也。
【經】夏五月癸丑,衛侯朔卒。
【經】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左】夏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非常也。唯正月之朔,慝(tè)未作,日有食之,於是乎用幣于社,伐鼓于朝。
【公】日食,則曷為鼓用牲于社?求乎陰之道也。以朱絲營社,或曰脅之;或曰為暗,恐人犯之,故營之。
【穀】言日言朔,食正朔也。鼓,禮也。用牲,非禮也。天子救日,置五麾(huī),陳五兵、五鼓,諸侯置三麾,陳三鼓、三兵;大夫擊門,士擊柝(tuò)。言充其陽也。
【經】伯姬歸于杞。
【穀】其不言逆,何也?逆之道微,無足道焉爾。
【經】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門。
【左】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門,亦非常也。凡天災,有幣,無牲。非日月之眚(shěng)不鼓。
晉士蒍使群公子盡殺遊氏之族,乃城聚而處之。
【公】其言于社于門何?于社,禮也,于門,非禮也。
【穀】高下有水災,曰大水。既戒鼓而駭眾,用牲可以已矣。救日以鼓兵,救水以鼓眾。
【經】冬,公子友如陳。
【左】冬,晉侯圍聚,盡殺群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