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公十七年
發布時間: 2022-05-17
【經】十有七年春,齊人執鄭詹(zhān)。
【左】十七年春,齊人執鄭詹,鄭不朝也。
【公】鄭瞻者何?鄭之微者也。此鄭之微者,何言乎齊人執之?書甚佞(nìng)也。
【穀】人者,眾辭也。以人執,與之辭也。鄭詹,鄭之卑者。卑者不志,此其志,何也?以其逃來志之也。逃來則何志焉?將有其末,不得不錄其本也。鄭詹,鄭之佞人也。
【經】夏,齊人瀐于遂。
【左】夏,遂因氏,頜氏、工婁氏、須遂氏饗齊戍,醉而殺之,齊人瀐焉。
【公】殲者何?瀐(jiǎn)積也,眾殺戍者也。
【穀】瀐者,盡也。然則何為不言遂人盡齊人也?無遂之辭也。無遂則何為言遂?其猶存遂也。存遂奈何?曰齊人滅遂,使人戍之。遂之因氏飲戍者酒而殺之,齊人瀐焉。此謂狎敵也。
【經】秋,鄭詹自齊逃來。
【公】何以書?書甚佞也。曰佞人來矣,佞人來矣。
【穀】逃義曰逃。
【經】冬,多麋(mí)。
【公】何以書,記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