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孫立堯 發布時間: 2022-05-13
經義:
石先生的行為,是處於忠孝兩難之際的一種處事方法。從古人嚴格的標準來看,既然參與了田常的盟會,那已構成對國君的不忠,並不一定靠著一死洗脫罪名。況且,古人所謂的“孝”包含奉養其親的內容,在自己一死之後,父母即使能夠保全,卻不能夠得到他的奉養,則“孝”本身也就有缺失了。不過,無論如何,石先生的選擇是值得嘉許的。
經文:
《詩》曰:“
語譯:
田常殺掉了齊簡公。和國內的人盟誓說:“不參加盟誓的人,他的家人也要被處死。”
石他說:“以前侍奉國君的人,為國君獻出生命。捨棄國君而保全自己的親人,這是不忠誠;捨棄親人而為國君的事犧牲,這是不孝順。我不能做這樣的事。但是不參加盟誓,就等於殺了我的親人;跟隨別人參加盟誓,就是背叛我的君主。哎,生在這樣一個混亂的時代,不能夠按照正道行事,受到殘暴之人的脅迫,不能夠保全正義,悲哀啊!”於是就進去參加盟誓,保全自己的父母,回來之後以劍自殺,為國君而犧牲。聽說了這件事的人說:“石他是君子啊!能夠安然去做這一點,這也是天命。”
《詩經》上說:“有人說過這樣的話,前進或者後退都處理得很好。”說的就是石先生啊。
(整理自孫立堯注譯:《新譯韓詩外傳》,臺北三民書局2012年版。經義為原書“研析”部分,文章並不代表本網觀點;標題為整理者所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