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的真正意義在於明理(《韓詩外傳·卷六•第六章》)

作者: 孫立堯   發布時間: 2022-05-12

經義:

辯論的真正意義,不在於勝敗,而在於明理,否則辯論便相當於是一種言辭的遊戲,只能作為一種口頭表達能力的訓練,沒有實際的意義。只注重言辭的表達是古人所反對的。戰國時有不少好辯之士,平原君的門客公孫龍是其中一個能辯者,幾乎可以無中生有,與孔穿論“臧三耳”,孔穿對平原君說:“謂三耳甚難而實非也,謂兩耳甚易而實是也,君將從易而是者乎,其亦從難而非者乎?”平原君於是對公孫龍說:“公無複與孔子高辯事也。其人理勝於辭,公辭勝於理,終必受詘。”因此,辯論中的種種修辭手段,是儒家所極力反對的。今天我們在不同的場合可以見到辯論,甚至作為一種賽事來舉辦,實際上只是一種口舌之爭,技巧訓練,其中詭辯的成分也很多。如果從明理的角度看,實在是談不上有什麼意義。

經文:

天下之辯,有三至五勝,而辭下。辯者別殊類使不相害,序異端使不相悖,輸通意,揭其所謂,使人知焉,不務相迷也。是以辯音不失所守,不勝者得其所求,故辯可觀也。夫繁文以相假,飾辭以相悖,數譬以相移,外人之身使不得反其意,則論便然後害生也。夫不疏其而弗知謂之隱,外意外身謂之諱,幾廉倚跌謂之移,指緣謬辭謂之苟,四者所不為也,故理可同睹也。夫隱諱移苟,爭言競為而後息,不能無害其為君子也,故君子不為也。《論語》曰:“君子於其言,無所苟而已矣。”《詩》曰:“無易由言,無曰苟矣。”

語譯:

天下的辯論,有三種最好的,有五種優勝的,言辭屬於最下一等。辯論的人分別不同的類別讓它們相互之間不妨害,列舉不同的見解使它們互相之間不違背,表達人的志意,發揮他所要說的話,讓人瞭解他的看法,而不是盡力互相迷惑。所以辯論勝利的人不會失去他的立場,失敗的人也得到他想尋求的道理,所以辯論才有價值。如果互相都假借繁縟的文辭逞口舌之勞,修飾自己的文辭與對方相違背,運用眾多的譬喻相互游離,牽引人離開辯論的中心,使他不能返回他的主旨,這樣辯論雖然對於自己有利,但是禍害也因此而生。如果不疏通他的旨意,讓別人不知道,這就叫做隱藏;把意思牽扯得離開主旨就叫做避諱;使言辭離開辯論的中心叫做遊移;旨意跟隨著荒謬的言辭叫做苟且。這四點是君子所不做的,所以他所說的道理大家都能夠看得到。至於隱藏、避諱、遊移、苟且,大家爭著用這些方法最後才停止,不能說這對他能夠成為一個君子沒有損害,所以君子不會去做的。《論語》中說:“君子對於他的言辭,沒有什麼苟且罷了。”《詩經》上說:“不要隨便地說話,不要認為說話可以馬虎。” 

(整理自孫立堯注譯:《新譯韓詩外傳》,臺北三民書局2012年版。經義為原書“研析”部分,文章並不代表本網觀點;標題為整理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