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樹立正確的社會價值標準(《韓詩外傳·卷六•第五章》)

作者: 孫立堯   發布時間: 2022-05-11

經義:

一個社會或者國家的價值標準,對百姓以及整個社會風氣的影響極大,因此,管理國家的重要任務之一便是能夠為它建立一種普遍認同的價值觀。如果這種價值觀以道德為上,那麼老百姓所追求的也會集中在道德上;如果以財貨為上,那麼老百姓所追求的也會集中在財富上;如果以功勞為上,那麼老百姓的追求也便集中在立功上;如果以欺詐為上,老百姓也會處處欺詐。所以,社會風氣的好壞,價值觀幾乎佔據一個核心的地位,而其實現,則主要在於居上位者的提倡和引導。本章中所說的便是這樣的道理。反觀現代社會,拜金主義及物欲的追求,已經在百姓中佔據了一個主流的價值觀,經濟已經被放在第一位,這毫無疑問會導致整個社會的道德水準下降,從長期看,對社會的發展潛在著相當大的不利因素。

經文:

古者有命,民之有能敬長憐孤,取捨好讓,居事力者,命於其君,然後命得乘飾車駢馬未得命者,不得乘飾車駢馬,皆有罰。故民雖有餘財物,而無禮義功德,則無所用。故皆興仁義而賤財利,賤財利則不爭,不爭則強不陵弱,眾不暴寡,是君之所以象典刑,而民莫犯法。民莫犯法而亂斯止矣。《詩》曰:“質爾人民,謹爾侯度,用戒不虞。”

語譯:

古代有老百姓受到君王的賜爵,老百姓中能夠尊敬長輩、憐恤孤苦,取捨之際能夠謙讓,做事能夠盡力的人,得到他君主的賜命,然後才能夠乘坐兩匹馬拉的有文飾大車。如果沒有得到君主的賜命,就不能夠乘坐兩匹馬拉的有文飾大車,如果乘坐了就要受到懲罰。所以百姓即使有多餘的財物,但是如果行為不符合禮義,沒有功業和德行,那也沒有什麼用處。所以老百姓都能夠提倡仁義而看低財物,如果看低了財物就不會有紛爭,沒有紛爭,那麼強大的就不會欺淩弱小的,人多的就不會欺侮人少的,這樣君主只要實施象刑,老百姓就不會犯法,老百姓不犯法,那麼動亂就會停止了。《詩經》上說:“告訴你的人民,謹守你的法度,防備意外的事情發生。”

(整理自孫立堯注譯:《新譯韓詩外傳》,臺北三民書局2012年版。經義為原書“研析”部分,文章並不代表本網觀點;標題為整理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