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孫立堯 發布時間: 2022-05-11
經義:
國家和政治的穩定,賞罰分明是其中的一個很重要的方面。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兼聽各方面的意見,一切都要出於公義。如果真正能夠實行的話,老百姓都知道功成受賞,勉力完成分內之事;不稱職便要受罰,也就不會再有許多妄求。則人人都能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的能力,去做自己能夠勝任的事,這樣社會便會逐步形成一種嚴格的秩序,就容易管理得多了。
經文:
賞勉罰
語譯:
獎賞勤勉的人,懲罰苟且的人,那麼老百姓就不會懈怠;多方面地聽取意見,為人敏捷明智,那麼天下人就都會順從他。然後再分別他們應盡的職責,考核他們所做的事務,比較他們做官的才能,這樣一切都治理得很好。那麼公正的道理就會通達,行私請托的門路就會堵塞;公正的道義建立,私欲的事就會止息。這樣的話,道德深厚的人就會進入朝廷做官,花言巧語的諂媚之人就不會被任用。貪婪暴戾的人就會被責退,而廉潔的人就會被起用。《周制》中說:“曆法中出現先於天時的事,殺死不赦免;出現後於天時的事,殺死不赦免。”人們習慣於他們所做的事,很難改變。人們所做的事情,就如同耳目口鼻一般不可錯亂。所以說:職務有所區分,人民就不會怠慢;位次確定,順序就不會混亂;廣泛地聽取意見,敏捷明智,各種事情就不會擱置,並得到及時的處理。這樣的話,所有的官吏都會加強自己德行的修養,然後才敢安然出仕,確實有才能然後才敢去接受職務。品德低下的小人就會改變自己的心志,老百姓就會改變風俗,作奸犯科之徒,都會返回到誠實的狀態,這就是政治教化的極點,沒有辦法再添加什麼了。《詩經》上說:“大謀劃,定命令,長遠的謀略時時宣告。舉止行為要謹慎,人民以此作為法則。”
(整理自孫立堯注譯:《新譯韓詩外傳》,臺北三民書局2012年版。經義為原書“研析”部分,文章並不代表本網觀點;標題為整理者所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