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德之主也(《韓詩外傳·卷四•第二十九章》)
作者: 孫立堯 發布時間: 2022-04-30
經義:
善善惡惡,是古代儒家常提的道理,國家禮和刑也都與此相關。禮是用來尊敬人的,所尊敬的是他的善德;刑是用來懲罰人的,所懲罰的是其惡處。而這一切,都需要通過“誠”來表達。古人重視“誠”的作用,甚至將它作為入道的根本,也就是本章中所說的“誠,德之主也”。《中庸》裏也說:“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又說:“至誠如神。”“誠”可以感動天地神明,自然也有“不怒而威,不言而信”的效果。
經文:
傳曰:誠惡惡,知刑之本;誠善善,知敬之本。惟誠感神,達乎民心。知刑敬之本,則不怒而威,不言而信。誠,德之主也。
《詩》曰:“
語譯:
古書上說:真正地厭惡壞的事物,這就知道了刑罰的根本;真正地愛好良善的事物,這
就知道了恭敬的根本。只有真誠能夠感動神明,深入人民的心裏。知道刑罰、恭敬的根本,則不發怒而自然就有了威嚴,不說話而自然得到別人的信任,真誠是德行的根本。
《詩經》上說:“在宮室裏面敲鐘,在外面都能聽到。”
(整理自孫立堯注譯:《新譯韓詩外傳》,臺北三民書局2012年版。經義為原書“研析”部分,文章並不代表本網觀點;標題為整理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