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法舜禹之制,下則仲尼之義(《韓詩外傳·卷四•第二十二章》)

作者: 孫立堯   發布時間: 2022-04-28

經義:

這段話基本上來自《荀子·非十二子》中對於儒家以外各家學派的批評。戰國之際,學派眾多,形成了“百家爭鳴”的局面,各家都認為自己正確,而批判其他各家的學說。荀子是繼孔子以後儒家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在這裏,他把縱橫家、道家、法家、墨家的一些代表人物都作了批判,對他們的學說,一方面說他們是“飾邪說,文奸言,以亂天下,欺惑眾愚,使混然不知是非治亂之所存”,另一方面也承認他們“持之各有故,言之皆有理”。同時指出,最好的學術還是要取法舜、禹、孔子這樣的聖人才能達到。這裏《荀子》批評的十二子的基礎上,舍去了子思、孟子兩個人,《四庫全書總目》中認為“去取特為有識”,也表現了《韓詩外傳》中對於儒家思想的認同。

經文:

夫當世之愚,飾邪說,文奸言,以亂天下,欺惑眾愚,使混然不知是非治亂之所存者,則是范雎、魏牟、田文、莊周、慎到、田駢、墨翟、宋钘、鄧析、惠施之徒也。此十子者,皆順非而,聞見雜博,然而不師上古,不法先王,按往舊造說,務自為工。道無所,而人相從,故曰:十子者之工說,說皆不足合大道,美風俗,治綱紀。然其持之各有,言之皆有理,足以欺惑眾愚,交亂樸鄙,則是十子之罪也。若夫總方略,一統類,齊言行,天下之英傑,告之以大道,教之以至順,隩要之間,袵席之上簡然聖王之文具,沛然平世之俗趨,工說者不能入也,十子者不能親也。無置錐之地,而王公不能與爭名,則是聖人之未得志者也,仲尼是也。舜禹是也。

仁人將何務哉?上法舜禹之制,下則仲尼之義,以務息十子之說。如是者,仁人之事畢矣,天下之害除矣,聖人之跡著矣。《詩》曰:“雨雪瀌瀌,見晛曰消。”

語譯:

當世愚昧無知的人,修飾他們歪邪的學說,文飾他們奸詐的言論,用來擾亂天下,欺騙迷惑眾多無知的人,讓他們混亂而不知道是非治亂的道理到底在哪里,這就是范雎、魏牟、田文、莊周、慎到、田駢、墨翟、宋钘、鄧析、惠施這些人所做的事。這十個人,都隨著他們錯誤的言論而加以修飾,使它們表面上看起來很好看,他們的見聞廣博而雜亂,但不去取法上古時期的學說,不以前代的賢王為準則,依照前代的學說而創建自己的新說,竭力把它說得很工巧。但是和正道毫無遇合之處,一般人都信從他們的理論。所以說,這十個人都擅長表達自己的言論,但他們的言論和大道並不相符合,也不能夠使風俗變得更加醇美,不能夠使綱紀得到整治。他們的學說都有依據,說出來都有自己的道理,這足夠用來欺騙迷惑一般的無知大眾,敗壞樸素鄙野的民風,這是十個人的罪過。至於總領各種學術智略,齊一綱紀和它的各個類別,使他們的言行一致,聚集天下的英雄豪傑,告訴他們大道,以最符合大道的學說來教育他們,即使在一室之內,聖王的禮樂制度也都齊備了,太平之世的風俗也都興盛起來了,擅長談論學術的人也不能使其學說深入到他們的內心,使他們改變自己的思想和行為,上面所說的十個人也無法讓他們去親近自己。這樣的人雖然連放置錐子的地方也沒有,但帝王公卿卻不能和他們爭奪聲名,這是聖人之中不得志的人,孔子就是這樣的人,舜和禹就是這樣的人。

有仁德的人究竟要去做些什麼呢?向上要取法舜、禹的制度,在下要以孔子的義理為法則,務必止息這十個人的學說。能夠做到這一點,仁德之人的事業就算完成了,天下的禍害也就除去了,而聖人的事蹟也就彰顯了。《詩經》上說:“雪下得很盛大,但是太陽一出來,就馬上消失了。”

(整理自孫立堯注譯:《新譯韓詩外傳》,臺北三民書局2012年版。經義為原書“研析”部分,文章並不代表本網觀點;標題為整理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