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恭、辭順、色從是討論的前提(《韓詩外傳·卷四•第十六章》) ​

作者: 孫立堯   發布時間: 2022-04-27

經義:

本章所說的是與人談論的道理。談論有一定的範圍,如果所談論的內容對於雙方沒有意義甚至有害,那麼就不應該去論。盛氣的人往往是不論是非的,因此即使與他談論也不會有結果。談論是為了學習道理,是為了辨別事物的是非,本著這樣的心理去談論的話,方能夠有所收穫。這就要求雙方能夠心平氣和,因此,文中所說的“禮恭、辭順、色從”,便是基本的要求。

經文:

問者不告,告者勿問。有氣者勿與論。必由其道至,然後接之,非其道則避之。故禮恭然後可與言道之方,辭順然後可與言道之理,色從然後可與言道之極。故未可與言而言謂之瞽,可與言而不與之言謂之隱。君子不瞽,言謹其序。

《詩》曰:“彼交匪紓,天子所予。”言必交吾志然後予。

語譯:

來問不合乎禮義的事,就不告訴他;有來告訴你不合乎禮義的事情的,就不去追問他;

有與人論爭的盛氣的人不與他討論。一定是遵循道義而來的人,然後才能接待他,不合乎道義的就回避他。所以恭敬講求禮義,然後才可以和他談論道的旨意,言辭遜順然後才可以和他談論道的正理,臉色和順然後才可以和他談論道的極致。所以不可以和他說話而與他說話就是盲目,可以和他說話而不和他說話就是隱瞞,君子不盲目,也不隱瞞,語言謹慎而有次序。

《詩經》上說:“他與人交往不怠慢,天子給予他很多賞賜。”說的是一定要與我志意相投才能夠給予。

(整理自孫立堯注譯:《新譯韓詩外傳》,臺北三民書局2012年版。經義為原書“研析”部分,文章並不代表本網觀點;標題為整理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