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的四個層次(《韓詩外傳·卷四•第三章》)

作者: 孫立堯   發布時間: 2022-04-24

經義:

對君主忠誠可分為不同的層次,這一章裏以“大忠”、“次忠”、“下忠”、“國賊”來區分大臣對於國君的態度,自有其道理。“大忠”在其外表的形式上顯然很不一般,但結果卻是最好的,既有利於君主,也有利於天下和老百姓。“次忠”則其效果比前者要略次一些,而“下忠”則雖然對於國君忠誠,但已經有了怨恨在裏面,第一、二章裏所說的比幹、關龍逢,對國君也許並沒有怨恨,但恐怕也要列入“下忠”的範圍了。至於國賊,實際上對於君主和國家都已經談不上是忠誠了,而成了國家的禍害。

經文:

有大忠者,有次忠者,有下忠者,有國賊者。以道覆君而化之,是謂大忠也。以德調君而輔之,是謂次忠也。以諫非君而怨之,是謂下忠也。不恤乎公道達義,偷合苟以之持祿養交者,是謂國賊也。若周公之於成王,可謂大忠也。管仲之於桓公,可謂次忠也。子胥之於夫差,可謂下忠也。曹觸龍之於紂,可謂國賊也。皆人臣之所為也,吉凶賢不肖之效也。《詩》曰:“匪其止共,惟王之邛。”

語譯:

有大忠誠的人,有次一等忠誠的人,有最低限度忠誠的人,也有禍害國家的人。以大道

來輔佐君主而感化他的,這是大忠誠的人;用德行來調和君主而幫助他的人,這是次一等忠誠的人;用正確的道理向君主進諫他的錯誤,即使犧牲了性命也在所不惜,這是最低限度忠誠的人;不體恤公道的通達正義,苟且偷安迎合君主,以保持自己的俸祿,這是禍害國家的人。像周公對周成王那樣,可以說是大忠誠;像管仲對於齊桓公那樣,可以說是次一等的忠誠;像伍子胥對於夫差那樣,可以說是最低限度的忠誠;像曹觸龍對於商紂王那樣,可以說是禍害國家的人。這都是為人臣子的所作所為,由於他們本質不同,造成了吉凶、賢與不賢的不同。《詩經》上說:“他不忠於職守,來禍害他的君王。”

(整理自孫立堯注譯:《新譯韓詩外傳》,臺北三民書局2012年版。經義為原書“研析”部分,文章並不代表本網觀點;標題為整理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