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德相生,根本在於實施道德教化(《韓詩外傳·卷三•第二十四章》)

作者: 孫立堯   發布時間: 2022-04-19

經義:

法德相生,治理人民的根本卻在於實施道德教化,實施教化的結果是老百姓都能夠習知禮儀,不去犯過,並且尊敬自己的君上。只用刑罰的結果必然是老百姓畏慎恐懼,從而不敢去犯法,但對他們的君上卻是憎恨的。也就是孔子所說的:“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刑罰只能暫時地遏止人去犯過,但教化的結果卻是從根本上讓老百姓知道犯過沒有價值。即使在今天,教化的作用仍然不能輕視,法律雖然不可缺少,但它決不能代表一切,也不能從根本上解決一切問題。如果沒有道德教化,人們會千方百計尋找法律漏洞去做壞事。

經文:

季孫子之治魯也,眾殺人而必其罪,多罰人而必當其過。子貢曰:“暴哉治乎!”季孫聞之曰:“吾殺人必當其罪,罰人必當其過,先生以為暴,何也?”子貢曰:“夫奚不若子產之治鄭?一年而負罰之過省,二年而刑殺之罪,三年而無拘人。故民歸之如水就下,愛之如孝子敬父母。子產病,將死,國人皆籲嗟曰:‘誰可使代子產死者乎?’及其不免死也,士大夫哭之於朝,商賈哭之於市,農夫哭之於野。哭子產者皆如喪父母。今竊聞夫子疾之時,則國人喜,活則國人皆駭。以死相賀,以生相恐,非暴而何哉!賜聞之:法而治謂之暴,不戒致期謂之虐,不教而誅謂之賊,以身勝人謂之。責者失身,賊者失臣,虐者失政,暴者失民。且賜聞居上位行此四者而不亡者,未之有也。”於是季孫稽首謝曰:“謹聞命矣。”《詩》曰:“載色載笑,匪怒伊教。”

語譯:

季康子治理魯國的時候,殺人很多,但一定能夠和他們所犯的罪過相稱,處罰人也很多,但也一定能和他們的過錯相當。子貢說:“這樣治理國家是多麼殘暴啊!”季孫子聽到後就對子貢說:“我殺人一定能夠和他所犯的罪相稱,處罰人也一定能夠和他的過錯相當,您卻認為殘暴,這是為何?”子貢說:“為什麼不像子產治理鄭國那樣呢?一年之後老百姓必須受罰的過錯就減少了,兩年之後應該受刑被殺的人就沒有了,三年之後就沒有人受到監禁了。所以老百姓歸順他就好像是水向下流,敬愛他就好像是孝子敬愛父母。子產生病,快要死了,全國的人都感歎說:‘誰能夠代替子產去死呢?’等到他無法倖免於死之後,士大夫在朝廷裏面哭泣,商人在市場上哭泣,農夫在田野裏哭泣,為子產哭泣的人都好像父母之喪一樣。我現在私下聽說您生病的時候,全國的人都很欣喜,活了過來,全國的人都很害怕。您要死的時候大家互相慶賀,活過來大家都恐懼,難道這不說明您處理政事的殘暴嗎?我聽說:完全依靠法令去治理國家,那是暴政;不對人民進行告誡就限期要求他們完成,叫做虐待;不對人民進行教育就殺掉他們,叫做殘害;自己想勝過別人,叫做過度的要求。過度的要求別人會喪失自身,殘害人民的就會失掉大臣,虐待他人就會失掉自己的政權,行暴政的人就會失掉民心。而且我聽說居於上位的人如果做這四種事情而不滅亡的,還沒有過。”於是季康子叩磕頭拜謝子貢說:“我會恭敬地聽從您的教導。”《詩經》上說:“臉色溫和,笑容滿面,這不是發怒,而是對他們實行教育。”

(整理自孫立堯注譯:《新譯韓詩外傳》,臺北三民書局2012年版。經義為原書“研析”部分,文章並不代表本網觀點;標題為整理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