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經•需卦第五

發布時間: 2022-04-13

e319c43b01600b7fcc23ef4e600fbf9.png需: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川。 

《彖》曰:需,須也;險在前也,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需,有孚,光亨,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象》曰:雲上於天,需;君子以飲食宴樂。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象》曰:需于郊,不犯難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終吉。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雖小有言,以終吉也。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象》曰:需于泥,災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敗也。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象》曰:需于血,順以聽也。

九五,需于酒食,貞吉。 

《象》曰:酒食貞吉,以中正也。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 

《象》曰: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雖不當位,未大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