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者因人情而制(《韓詩外傳·卷二·第三十三)

作者: 孫立堯   發布時間: 2022-04-11

經義:

婚禮是古代禮儀中較重要的一部分,因為古人說夫婦是“人倫之始”,因此得到格外重視。本章所說的大部分是婚禮中的含義。如“三夜不息燭”、“三日不舉樂”、“廟見”、“見舅姑”等等禮儀,都有其具體的意義。禮儀和人情相關,因此這裏所說的也是人之常情。等到後世社會發展變化之後,許多禮儀,其中的慶賀內容增加了,而原始的意義便逐漸消退,婚禮就是個典型的例子。

經文:

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燭,思相離也。婦之家,三日不舉樂,思嗣親也。是故昏禮不賀,人之也。三月而廟見,稱來婦也厥明舅姑,舅姑降於西階,婦升自阼階,授之也。憂思三日,不三月,孝子之情也。故禮者因人情為文。

《詩》曰:“親結其褵,九十其儀。”言多儀也。

語譯:

嫁女兒的家庭,出嫁前連續三夜不熄蠟燭,這是因為想到骨肉就要分離了。娶妻的家庭,

婚前三天不演奏音樂,這是因為想到自己即將娶妻,擔負起父母交給的傳宗接代責任,而父母開始進入老境。所以婚禮時不需要祝賀,是因為這裏含有父子代謝的意思。如果是新郎的父母已經去世,那麼在結婚三月之後到廟裏去拜見公婆的神主,致辭時自稱為“某氏來婦”。如果新郎的父母尚在,那麼就在第二天早晨拜見公公婆婆,公公婆婆從西面的賓階下堂,媳婦從東邊的主階下堂,意思是把家事交給媳婦。憂思三天,三個月仍不減省憂思,這是孝子的心情。所以禮是遵循人情而制定儀節的。

《詩經》上說:“母親親自給出嫁的女兒系上佩巾,結婚的禮儀至於九、至於十。”是說它的禮儀很繁多。

(整理自孫立堯注譯:《新譯韓詩外傳》,臺北三民書局2012年版。經義為原書“研析”部分,文章並不代表本網觀點;標題為整理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