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行則人無位矣(卷一•第十三章)

作者: 孫立堯   發布時間: 2022-03-24

經義:

這一章所說的道理更接近於道家學說,道家講求“自然”,無為,不求功名,《莊子》中說“至人無己,神人無功,聖人無名”,也就是文中所說的“隨天地自然”、“無愛名”;《老子》中說到“福兮禍所伏”,與這一章裏所說的利害、福禍的相互轉化也是一致的。因此,最好的辦法便是此章中所說的“滅跡於人”。

經文:

傳曰:喜名者必多怨,好者必多辱。唯滅跡於人,能隨天地自然,為能勝理,而無愛名。名興則道不用,道行則人無位矣。夫利為害本,而福為禍先。唯不求利者為無害,不求福者為無禍。

《詩》曰:“不忮不求,何用不臧。

語義:

古書上說:喜愛虛名的人必定多與人結怨,喜歡結黨的人必定多侮辱。只有在人間不留一點蹤跡,才能夠順應天、地和自然,順應道理,而不貪求聲名。有了聲名,道就不能夠

得到應用,道能夠通行那麼人就無需有什麼地位。利益是災難的根本,幸福是禍害的先聲。

只有不求利益的人能夠沒有災難,只有不求幸福的人能夠沒有禍害。

《詩經》上說:“不去損害別人,也不對別人有所貪,到哪里不好呢!”

    (整理自孫立堯注譯:《新譯韓詩外傳》,臺北三民書局2012年版。經義為原書“研析”部分,文章並不代表本網觀點;標題為整理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