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師徒並未“非禮”未出嫁的女子(卷一•第三章)

作者: 孫立堯   發布時間: 2022-03-22

經義:

洪邁《容齋續筆》“韓嬰詩”條說:“觀此章,乃謂孔子見處女而教子貢以微詞三挑之,以是說《詩》,可乎?其謬戾甚矣。”清人薑炳璋在《詩序廣義》中更對其嚴厲批判:“《外傳》云:孔子適楚,處子佩瑱而浣,使子貢三挑之,侮聖已甚。三家之廢,豈偶然哉?”又說:“三家之廢,尚恨其不早!”而王先謙在《詩三家義集疏》中也指出這是“說《詩》者推演之詞,不為正訓”。

從這段文字來看,是孔子師徒以不合禮儀之事試探一位已經許嫁的女子,最終還是表彰這位阿穀處女的貞潔志行,如其對於“禮不親授”的說明,以及她拒絕孔子弟子關於婚姻的暗示(琴也許是一種夫婦和諧的暗示,《詩經》中的“琴瑟”常有此意;“絺绤五兩”的寓意則更明顯),處處都體現出這位女子以禮自持的態度。

所以,從說《詩》者的角度來看,其出發點也還是好的。

經文:

孔子南遊適楚,至於阿穀之隧有處子佩璜而浣者

孔子曰:“彼婦人其可與言矣乎?”抽觴以授子貢,曰:“善為之辭,以觀其語。”子貢曰:“吾北鄙之人也,將南之楚。逢天之暑,思心潭潭,願一飲,以我心。”婦人對曰:“阿穀之隧,隱曲之泛,其水載清載濁,流而趨海,欲飲則飲,何問於婢子!”受子貢觴,迎流而挹之奐然而棄之,從流而挹之,奐然而溢之,坐置之沙上。曰:“禮固不親授。”

子貢以告。孔子曰:“丘知之矣。”抽琴去其,以授子貢曰:“善為之辭,以觀其語。”子貢曰:“向子之言,穆如清風,不悖我語,和暢我心。於此有琴而無軫,願借子以調其音。”婦人對曰:“吾野鄙之人也,僻陋而無心,五音不知,安能調琴?”

子貢以告。孔子曰:“丘知之矣。”抽絺绤五兩以授子貢,曰:“善為之辭,以觀其語。”子貢曰:“吾北鄙之人也,將南之楚。於此有絺绤五兩,吾不敢以當子身,置之水浦。”婦人對曰:“行客之人,嗟然永久,分其資財,棄之野鄙。吾年甚少,何敢受子?子不早去,今竊有狂夫守之者矣。”《詩》曰:“南有喬木,不可休思。漢有遊女,不可求思。”此之謂也。

語譯:

孔子遊歷南方楚國,走到阿穀中的險阻地帶,看見一位少女,身配玉佩。正在河邊洗衣服。

孔子說:“那個女子大概可以和她交談吧?”於是拿出酒杯,交給子貢說:“好好地想一番話跟她說,聽聽她怎麼回答。”子貢於是和那個女子說:“我是北方邊遠之地的人,將要到南方的楚國去,正好遇到暑天,心中火熱,希望你能給我一點水,發散我心中的火熱。”那個女子回答道:“這阿穀裏的險阻地帶,彎曲的水邊,流水有清有濁,都流向大海。你如果想喝水就自己舀來喝,為什麼要問我婦人家呢?”接過子貢的酒杯,逆著水流舀水,盛滿了又把它倒掉;順著水流舀水,盛滿到溢了出來,坐在地上,把酒杯放在沙灘上說:“依照禮節,我不能親手遞送酒杯給你。”

子貢把這些告訴了孔子,孔子說:“我知道她的意思了。”於是拿出一把琴,把調弦的軫去掉,交給子貢說:“好好地想一番話跟她說,聽她怎麼回答。”子貢又對女子說:“剛才你說的那番話,好像清風般和穆,同我所說的話也不相違背,我聽了之後心裏舒暢。我這裏有一把琴,但是沒有調弦的軫,希望你能幫我調一調琴音。”那個女子回答說:“我是一個鄉野的粗人,沒有什麼學識和才智,不能分辨五音,怎麼能夠調音呢?”

子貢把這些告訴了孔子。孔子說:“我知道她的意思了。”於是拿出五匹布來,交給子貢說:“好好地想一番話跟她說,聽她怎麼回答。”子貢又去和那個女子說:“我是北方邊遠之地的人,將要到南方的楚國去。我這裏有五匹布,我不敢直接交給你,冒昧地把它放在水邊,請你收下吧!”女子回答:“你的行為錯誤而不近人情,竟將你的財貨拿出來放到荒郊野外。我年紀很輕,怎敢接受你的東西呢?你還是早些離開,因為我有親人守護著我呢。”《詩經》上說:“南方有高大的樹木,不可以在樹下休息;漢水邊有出遊的女子,想要追求也追求不到。”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整理自孫立堯注譯:《新譯韓詩外傳》,臺北三民書局2012年版。經義為原書“研析”部分,文章並不代表本網觀點;標題為整理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