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凡于路毋畏

作者: 翟玉忠   發布時間: 2022-01-15

闡微:

待人接物,既不要畏縮,也不要專斷,要學會忍耐。

《禮記•曲禮上》有:“疑事毋質,直而勿有。”就是君子與人論事,疑則不應堅持己見,不疑亦應稱師友之言以陳之。不論疑與不疑,皆不自專獨斷。可與簡文“毋獨言”之意相通。

經文:

凡于路[1]毋畏,毋獨言[2],獨處則習父兄之所樂。苟毋大害,少枉[3]入[4]之可也,已則勿複言也。

譯文:

出門在外,待人接物不必心懷恐懼, 但說話也不要獨斷自專。一個人獨處的時候就要學習父兄所樂於從事之事。假如沒有很大的不良後果,稍微受些冤枉委曲也沒有關係,事過境遷之後就不要再去提這件事了。

注釋:

[1]路:指出行,出門在外。

[2]獨言:謂獨斷自專也。《荀子•臣道》:“故明主好同,而暗主好獨。”楊倞注:“獨謂自任其智。”

[3]枉:冤屈、冤枉也。

[4]入:接納、收納。《玉篇•入部》:“入,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