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凡人偽為可惡也

作者: 翟玉忠   發布時間: 2022-01-15

闡微:

本節講“人偽”之害,要我們行事謹慎。

“人偽”與下節“人情”相對,學人當留意。

經文:

凡人偽為可惡也。偽斯吝[1]矣,吝斯慮[2]矣,慮斯莫與之結矣。慎,仁之方也。然而其過不惡。速,謀之方也,有過則咎[3]。人不慎,斯有過,信矣。 

譯文:

一個人用心虛偽是可惡的,虛偽的人會鄙嗇貪戀,鄙嗇貪戀就會圖謀算計別人,善於圖謀算計之人別人是不會願意與他交往的。謹慎,是仁的原則,即使有些過失也不容易招人厭惡。迅捷快速,是謀略的原則,有過錯會被追究。人不謹慎,就會犯錯,真的是這樣啊!

注釋:

[1]吝:有鄙嗇貪戀的意思。《論語•泰伯》引孔子語:“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驕且吝,其餘不足觀也已。”朱熹《集注》:“吝,鄙嗇也。”

[2]慮:《爾雅•釋詁上》:“慮,謀也。”郭璞注:“謂謀議耳。” 

[3]咎:責備,追究過失。《方言•卷十三》:“咎,謗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