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凡性為主,物取之也

作者: 翟玉忠   發布時間: 2022-01-14

闡微:

本節進一步闡述“及其見於外,則物取之也”的道理,以金石為喻,十分形象——人性本靜,如水無波。物動之,波才現,水亦明——若應物無心,則性定矣。

經文:

凡性為主[1],物取之也。金石之有聲,弗扣不鳴[2], 人之雖有性,心弗取不出。

譯文:

心與外物的關係是性為本,性是由外物引發的。這就如金石一樣,有可以發出聲音的功能,但不敲擊是不能響的。人性也是這樣,雖有性,但如果沒有外物的引發,意識心就不能顯現出來。

注釋: 

[1]性為主:猶言性為本也。《中庸》云:“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這裡的“中”講的是喜怒哀樂未發之氣,即性。

[2]金石之有聲,弗扣不鳴:先秦諸子常用此喻。比如《禮記•學記》中有:“善待問者如撞鐘,叩之以小者則小鳴;叩之以大者則大鳴”《墨子•非儒下》有:“君子如鐘,擊之則鳴,弗擊不鳴。”這裡是以金石喻性,以物喻扣,以鳴喻心。心指的是意識心,非本心,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