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貴貴,其等尊賢,義也

作者: 翟玉忠   發布時間: 2022-01-08

闡微:

本節分說義。強調直道而行的重要性,可與上文“聖人知天道也。知而行之,義也。”相參證。

“簡”之義,下文還將詳細論述。

古人重尊賢,強調其為治天下的重要方面。《禮記•中庸》論“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修身居第一,尊賢居第二。《禮記•祭義》亦云:“先王之所以治天下者五:貴有德,貴貴,貴老,敬長,慈幼。此五者,先王之所以定天下也。貴有德,何為也?為其近於道也。貴貴,為其近於君也。貴老,為其近於親也。敬長,為其近于兄也。慈幼,為其近於子也。”又《荀子•大略》:云:“貴貴,尊尊,賢賢,老老,長長,義之倫也。”

中國古典政治的本質是賢人共治——故見賢,尊賢一直為世人所重。

經文:

中心辨然而正行之,直也[1]。直而遂之,(辶+世)也。(辶+世)而不畏強圉,果也[2]。不以小道淩大道,簡也[3]。有大罪而大誅之,行也[4]。貴貴,其等尊賢,義也[5]。

譯文:

心中清楚,直道而行,就是直。直並實現它,就是任意自在而行,任意自在不畏強暴,就是果敢。不以小的道理妨害大的道理,就是簡。對於犯大罪之人依法誅殺,就是行。下級尊敬居上位的貴者,上級按等差尊重居下位的賢者,都是義。

注釋:

[1]中心辨然而正行之,直也:帛本說云:“有天下美飲食於此,籲嗟而予之,中心弗迷也。惡籲嗟而不受籲嗟,正行之,直也。”君子不受嗟來之食,即為直。《禮記•檀弓下》記這則故事說:“齊大饑,黔敖為食于路,以待餓者而食之。有餓者蒙袂輯履,貿貿然來。黔敖左奉食右執飲曰:‘嗟!來食。’揚其目而視之曰:‘予唯不食嗟來之食,以至於斯也。’從而謝焉。終不食而死。” 

[2](辶+世)而不畏強圉,果也:帛本說云:“強禦者,勇力者也。”強圉,亦作“強禦”,是說強暴有勢力。

[3]不以小道淩大道,簡也;帛本淩作“害”,其說釋云:“簡也者,不以小愛害大愛,不以小義害大義也。見其生也,不食其死也,然親執誅,簡也。”這句話是說,簡就是不以小害大。那些見到活的動物不食其肉的君子也要親自執行對惡人的死刑,就是簡。 

[4]有大罪而大誅之,行也:帛本說云:“無罪而殺人,有死弗為之矣;然而大誅之者,知所以誅人之道而行焉,故謂之行。”這段話是說,殺無罪的人,即使被威脅如果不殺就處以死刑,也不去做。但是,對犯大罪的人大加處罰,是因為知道處罰人的根本道理才去做的,這叫做行。

[5]貴貴,其等尊賢,義也:帛本說云:“‘貴貴’者,貴眾貴也。賢賢,長長,親親,爵爵,選貴者無私焉。‘其等尊賢,義也’,尊賢者,言等賢者也,言選賢者也,言屬諸上位。此非以其貴也,此其義也。貴貴而不尊賢,未可謂義也。”《禮記•中庸》云:“義者,宜也。尊賢為大。”即是言依其等級而尊賢之意。又《孟子•萬章下》有:“用下敬上,謂之貴貴;用上敬下,謂之尊賢。貴貴尊賢,其義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