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中的教育是一種終身教育(大盂鼎銘文)

作者: 翟玉忠 付金才   發布時間: 2021-12-27

大盂鼎1849年出土於陝西郿縣禮村,鼎高101.9釐米,口徑77.8釐米,重153.5千克,銘文291字,記載了周朝第三任君主周康王在宗周訓誡盂之事。現藏中國國家博物館。

此鼎一出,晚清金石學家陳介祺就指出:大盂鼎“真三千年來之至寶”“是真本古文尚書”。

大盂鼎銘文讓人聯想到《今文尚書•酒浩》中,周公旦的弟弟康叔受封衛地上任之際,周公旦對康叔的訓誥。王輝先生指出:“在冊命之先,王對盂作了一番教導,要他吸取殷末貴族因酗酒喪失民心以至亡國的教訓,不要因擔任要職而放縱自己,要注意品德修養,敬畏上天,忠於職守。這同《尚書•酒誥》幾乎可以媲美。”(王輝:《商周金文》,文物出版社出版2006年版,第7頁。)

由於酒會對人的精神生活產生嚴重影響,酗酒會形成酒精依賴,荒廢正業。自古以來先賢就對過度飲酒充滿警惕。儀狄是夏禹時代司掌造酒的官員,據說有一次夏禹的女兒讓儀狄做美酒獻上。禹喝了感到萬分甘美,於是開始疏遠儀狄,並不再喝美酒,他感歎:“以後必有因過度飲酒而自亡其國的人”。《戰國策•魏策二》記載:“昔者,帝女令儀狄作酒而美,進之禹,禹飲而甘之,遂疏儀狄而絕旨酒。曰:‘後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

周人地處西部邊陲,對於強大商王朝滅亡的教訓十分敏感。周初統治集團普遍認為酗酒是商滅亡的重要原因,所以康王以此來告誡臣下——儘管據大盂鼎,康王賞賜給盂的第一件物品就是香酒。

在中國這樣的世俗化國家,關於酒的禁令多出於現實政治目的。而一神教國家的禁酒常有其宗教背景。伊斯蘭教嚴禁飲酒,伊斯蘭國家沙烏地阿拉伯完全禁止酒的生產、進口或消費,對違反者懲罰嚴厲,包括長達數個月的監禁並可能遭到鞭打。

在當前廉政建設過程中,公務人員禁止喝酒是重要內容,也產生了較好的社會效果。有的地方政府甚至規定公職人員非工作日都不許飲酒。比如2020年7月1日,甘肅省慶城縣人民政府印發了《關於禁止公職人員飲酒的規定(試行)》的通知,要求全縣公職人員一切公務活動禁止飲酒,公職人員不論是正常上班還是節假日值班、執勤或工作日八小時外一律禁止飲酒。

大盂鼎銘文提到國家對貴族子弟的培養“小教汝”,可知三千年前周代的確存在貴族子弟學校。這與文獻的記載一致。《大戴禮記•保傅篇》:“及太子少長,知妃色,則入於小學……古者年八歲而出就外舍,學小藝焉,履小節焉。束發而就大學,學大藝焉,履大節焉。”

可知太子八歲入小學,接受初級教育。西漢賈誼《新書•容經》寫作:“古者年九歲入就小學,蹍小節焉,業小道焉;束發就大學,蹍大節焉,業大道焉。

公卿大夫子弟上學略晚,十三歲始入小學。《尚書大傳》有:“公卿之太子,大夫,元士嫡子,年十三始入小學,見小節而踐小義;年二十入大學,見大節而踐大義。”

無獨立的宗教教育,中國的學校必須同時履行西方宗教機構與教育機構的功能,內養外用並重。除了傳授理性的知識技藝,還要培養高尚的德行智慧。除了學習禮儀知識,還要學習大義大道——培養德行智慧的指導書,則在經典。

在中國,不可捨棄經典言教育;捨棄經典言教育,如捨棄《聖經》談基督教,何其荒唐!

從大盂鼎銘文中我們看到,從少年教育到冊命訓誡,中國文化中的教育是一種終身教育——因為德行和智慧沒有終點,教育自然沒有終點。

本篇釋文主要參考了王輝:《商周金文》,文物出版社出版2006年版,第65~66頁。

銘文:

唯九月,王在宗周,命盂。王若曰:“盂,丕顯文王受天佑大命,在武王嗣文作邦,辟厥匿,敷有四方,畯正厥民,在雩禦事,image.png酒無敢酖,有祡烝祀,無敢擾,故天翼臨子,廢保先王,敷有四方。我聞殷墜命,惟殷邊侯、甸雩殷正百辟,率肆於酒,故喪師矣。汝昧辰有大服,餘唯即朕,小教汝,勿蔽餘乃辟一人。今我唯即型稟於文王正德,若文王令二三正。今餘惟命汝盂紹榮,敬雍德經,敏朝夕入諫,享奔走,畏天威。”

語譯:

九月王在宗周冊命盂。王這樣說:“偉大英明的文王接受了上天佑助的大命。到了武王,繼承文王建立周。去除了那個奸惡的紂王,普遍保有四方土地,長久地治理著百姓。辦事的人在舉行飲酒禮的儀式上,沒人敢喝醉,在舉行柴、烝之類的祭祀上也不敢醉酒。所以天帝以慈愛之心給以庇護,保佑先王,廣有天下。我聽說殷朝喪失了上天所賜予的大命,因為殷朝從遠方諸侯到朝內大小官員,經常酗酒,所以喪失了天下。你年幼時就繼承了先輩的顯要職位,我曾讓你就讀於我的貴胄小學,你不能背離我,而要輔佐我。我要效法文王的政令和德行,猶如文王一樣任命兩三個執政大臣來任命你,你要恭敬地維護德行綱紀,勤勉地早晚入諫,進行祭祀,奔走於王事,敬畏上天的威嚴。”

銘文:

王曰:“於!令汝盂型乃嗣祖南公。”王曰:“盂,乃紹夾屍司戎,敏誎罰訟,夙夕詔我一人烝四方,雩我其遹省先王受民受疆土。賜汝鬯一卣、冕衣、紱、舄、車、馬。賜乃祖南公旂,用狩。賜汝邦司四伯,人鬲自馭至於庶人六百又五十又九夫,賜夷司王臣十又三伯,人鬲千又五十夫。極域遷自厥土。”王曰:“盂,若敬乃正,勿廢朕命。”

語譯:

王說:“命你盂,一定要效法你的先祖南公。”王說:“盂,你要輔助我主管軍隊,勤勉且及時地處理賞罰獄訟案件,從早到晚都應輔佐我治理四方,協助我遵從先王的制度治民理國。賞賜給你一卣香酒、頭巾、蔽膝、木底鞋、車、馬;賜給你先祖南公的旗幟,用以巡狩,賜給你邦國的官員四名,人眾自馭手至庶人六百五十九人;賜給你異族的王臣十三名,夷眾一千零五十人,要儘量讓這些人遷往你的封土。”王說:“盂,你要恭謹地對待你的政事,不得違抗我的命令。”

銘文:

盂用對王休,用作祖南公寶鼎。唯王廿又三祀。

語譯:

盂頌揚王的美德,製作了紀念先祖南公的寶鼎,時在康王在位第二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