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印書館與民初經學退出學制

作者: 朱貞   發布時間: 2021-11-06

  1915年,蔡元培總結近代教育發展情況,將廢除讀經視作進步的重要方面,“學校之中,初有讀經一科,而後乃廢去,亦自千九百年以來積漸實行,亦教育界進步之一端也。”①這番話直指民初學制相對於晚清學制的一大變革,隨著臨時教育通令以及壬子、癸丑學制辦法的相繼出爐,經學于民初退出學制,此後雖有波折,終究無法再在學校體系中以專門分科立足。

  作為民國初建時期的教育總長,蔡元培在學制出臺的決策上,無疑有其重要的影響力。由此,民國時期的“歷史意見”也多把蔡元培視作經學退出學制的“罪魁禍首”②,似乎進一步坐實了蔡氏以個人之力致使經學退出民初學制的判斷。這一結論,影響了後人對於民初學制和教育情形的研究。然而,揆諸史料,經學退出民初學制的教育法令,名義上雖由蔡元培主持,但參與其事者不止一方,實際擬訂者也另有人選,而相關人事與商務印書館又有著密切的關係。隨著對蔣維喬和陸費逵等人研究的深入,學界開始注意到商務印書館在人事上對於民初教育部決策的影響。③但就民初經學退出學制這一事件上各方的態度、立場,以及背後蘊含的西學衝擊下固有文化的價值與走向問題,仍然存在進一步探討的空間。

 

                                


   經學于民初退出學制,與南京臨時政府教育部的實際運作情況有很大關係。1912年,南京臨時政府成立,蔡元培擔任首屆教育總長。1月9日,教育部成立。19日,啟用印信。④當時,教育部成立的處境極為困難,既無辦公地點,也無法處理詳細事務。蔡元培與臨時大總統孫中山商談時,請求撥給屋舍辦公,卻被告知“辦公房屋,須汝自找”。蔡元培連日尋覓,均無合適地點。幸而得到時在江蘇都督府內務司任職的馬相伯的幫助,借用該內務司的樓房三間,方才得以成立教育部,開啟印信辦公。但所謂辦公也只是“例行公事亦至少,不過各省請問,加以答覆而已。”⑤
   開辦條件雖然簡陋,臨時政府教育部卻將新的教育方向逐漸確定下來,這與蔡元培主持下教育部的人事安排有關。蔡元培被任命為教育總長時,剛從歐洲留學回來,對於國內教育形式不免生疏,“去國多年,於近來教育情形,多所隔膜”,所以專門邀請在商務印書館擔任編輯的蔣維喬相助,請其“對於全部事務,無論大小,悉為計畫之”。⑥蔣維喬應允之後,即向蔡元培建言變革學制,請立符合共和政體的教育,“現在改革伊始,軍事未畢,實施教育,尚未其時,不過國體變更,前清《奏定學堂章程》,合乎帝制,不適於共和。各省已辦之學校,值此新舊交替,將無所適從。宜一面先頒行通令,對舊制之抵觸國體者去之,不抵觸者暫仍之,以維現狀。一面從速草擬新學制,為根本之改革,此乃教育部目前之責任也”。⑦蔡元培對此建議極力稱善,奠定了新的教育部擬訂教育辦法“迎合共和”的大方向。並在1912年2月發表《對於新教育之意見》,提出“忠君與共和政體不合,尊孔與宗教自由相違”,主張實行尚武、尚實、尚公、世界觀及美育教育,預示著教育方針的重大調整

   用“抵觸國體”與否的標準來界定舊有教育辦法,自然否定了與舊政體、舊倫理密切相關的經學課程。由於方向確定,蔣維喬呈上的《普通教育暫行辦法通令》14條及《暫行課程標準》,很快被蔡元培採納。並刊登于《臨時政府公報》,諮行各都督府,“民國既立,清政府之學制,有必須改革者。各省都督府或省議會鑒於學校之急當恢復,發臨時學校令以便推行,具見維持學務之苦心,本部深表同情。惟是省自為令,不免互有異同,將使全國統一之教育界俄焉分裂,至為可慮。本部特擬普通教育暫行辦法若干條,為各地方不難通行者,電告貴府,望即宣佈施行。至於完全新學制,當徵集各地方教育家意見,折衷至當,正式宣佈”。14條通令中,第8條即規定了小學讀經科一律廢止。⑧
   清季辦學過程中雖飽受新教育家指摘,卻一直存而不廢的經學學科,最終在民初暫行法令的規定下明文廢除。據當事人回憶,暫行法令的影響力一直持續到1922年壬戌學制的頒佈,“此區區十四條通令,革除前清學制之弊,開新學制之紀元,於全國教育停頓,辦法紛歧之時,賴此通令得以維持,其影響實非淺顯。……以後小學、中學、師範之課程,雖與此標準略有出入,然大體相類,直至十一年採取美國式,頒佈新學制,此標準始失其效力。”⑨
   按照經學在民初學校中的存續狀況而言,蔣維喬的上述言語與史實大致沒有偏差。但需要注意的是,這一暫行通令並非出自于蔡元培的籌畫。據蔣維喬聲稱,《普通教育暫行辦法通令》的產生,是其與一群商務印書館同仁商定後的產物,“余乃於未進教育部前,在商務印書館編譯所與高夢旦、陸費逵、莊俞等計議,草定《普通教育暫行辦法通令》十四條,預備到部後發表”。⑩陸費逵的回憶,驗證了這一說法,“我與蔣竹莊商定一稿,即元年一月所頒之暫行辦法及四條通電。其內容大體根據我三年中所研究的結果,如縮短在學年限(中小學改為共十二年),減少授課時間,小學男女共學,廢止讀經等,均藉蔡先生採納而得實行,其愉快為何如也。”(11)因各人主觀感情的不同,事實的回憶常不免依據個人立場而做出不同程度的放大或縮小,但比照兩人言論,商務印書館與民初經學退出學制無疑有著直接的關聯。
   參與擬訂這一草案的商務印書館陸費逵、莊俞等人,大都奉行西式教育觀念,晚清時已積極提倡廢除學堂讀經。在清季商務印書館所出的《教育雜誌》上,陸費逵的《小學堂章程改正私議》和莊俞的《論學部之改良小學章程》,都直接提出了廢除小學堂讀經的主張。蔣維喬也在商務印書館另一刊物《東方雜誌》上,撰文表達了類似觀點。進一步剖析各人言論,可見近代教育轉型時期商務印書館刊物的輿論風向,藉以展現中西學碰撞與交融下的糾葛

                                     


   商務印書館自創辦之日起,與近代中國教育便有著密切的關係。其於1909年刊行的《教育雜誌》,設立的初衷雖與推廣教科書有關(12),但在刊物出版的過程中,因主編陸費逵主張學制改革,重心逐漸放在了研究教育與改良學務上面。圍繞晚清學制的頒佈、實施與改良,《教育雜誌》連續刊載了系列討論學制的文章,希望辦學者注重普及西學與西式教育觀念,強調用西學辦法進一步改造中學,一度成為廢除小學堂讀經的輿論陣地。
   1909年,顧實於《教育雜誌》上公開提出廢除讀經的主張,引日人“中國學堂仍用腐敗教法教授,為科舉之變相”的言論,宣稱小學堂讀經既不合古代教育,又不合西式教育原理。(13)合不合古代教育一說,不免有為立言尋求傳統資源支撐的考慮。而學堂讀經不合西式教育原理的說法,則為趨新時人所認可並加以宣揚,使得經學分科在學堂中的位置更加岌岌可危。
   清季學堂經學課程辦理不善,面臨各種指責,學部在宣統元年、二年改訂了小學堂課程,但針對小學堂課程仍然存在經學的事實,《教育雜誌》上繼續載文加以抨擊。學部對初等小學堂章程的修改甫經奏定,陸費逵就在《教育雜誌》上發表了《小學堂章程改正私議》一文,認為學制仍存在重視讀經的弊端,而且時間更多,程度更不合。且各科時間配合未妥,單級教授無從編制,阻礙教育普及。建議初等小學堂應分為四年完全科與三年簡易科兩種,科目只設修身、國文、算術、體操即可,不必講求經學。認為稍明教育者皆能知其故,經書非兒童所能解,施之小學,尤覺有百害而無一利,“經之有裨修身者,不妨采入修身書;可作文章模範者,不妨收入國民讀本,不必專設此刻”(14)。在陸費逵的言談中,“稍明教育者”自然並非堅守舊學傳統的經師宿儒,而是指接受了西學和西式教育觀念的群體。在中西學乾坤顛倒的形勢下,“明教育者”逐漸強調用西學分科辦法徹底改造中學。

    1911年,莊俞作《論學部之改良小學章程》,對於宣統元年、二年兩次改制表示不滿:
   第一,從學科建置的角度出發,認為改制雖然去除了學科繁重之弊,但仍設讀經講經一科,不知何解。“其為保存國粹歟,尊重聖賢歟?抑牽掣於成見歟?”認為初等小學新章第一、二年不設讀經科,是學部已知經學不適於兒童,則何必第三年又增加經學課程。而高等小學經學鐘點過多,影響了國文學習,“經書陳義過高,非可與普通國文相擬,以初等小學畢業生勞精疲神於讀經講經,每週至十一小時之多,仍屬有害無益。況中學新章,讀經講經每週僅五小時。是視高等小學生之程度,反高於中學生,尤百思而不解者也。”並作出判斷,學部終將刪去小學章程之讀經講經科,宣統年間的學制改章,“特消稽時日,而更多一番改革耳”。
   第二,從教育接受程度的角度出發,認為經學深奧,非小學所能研究。輿論上“自癸卯舊章偏重此科,輿論反對,邇歲大振,學部豈未聞之?”並分析實際結果,令沒有分辨能力的幼童稚子,在有限時間內從事經學教育,收效甚微,“恐資質魯鈍者,僅能成誦,尚覺困難。資質聰穎者,亦不過囫圇吞棗,食而不化”。主張小學堂應刪去讀經科,以保障兒童確實學有進步,“與其強列此科,擾亂心思,阻傷腦力,何如毅然刪除,一歸實際。與其遷就少數頑舊人之心理,何如寶其無量數在學兒童之進機”。建議經學應放在中等以上階段學堂講讀,“要之,此科列為中等以上之學程,猶可獲益,執孺子而語以至高且深之經傳,無當於尊經,無當於崇聖”,反而落下戕賊兒童之罪。希望主持教育者,不要囿於一隅,從長遠考慮教育立法之所宜。(15)
   同年,何勁也在《教育雜誌》上發表了《說兩等小學讀經講經之害》,主要從經書成書背景立論,認為經學並不適合學童教育。開篇即提出:孔子著書,亦按時以立言,五經之書,皆適合孔子之時,而清季非其時。並舉《詩經》為例,詳列其與學童不合之處:高等小學年齡十三四者居多,嗜欲初開,而《詩》中多男女相悅之辭,學童聽講之後未必能夠理解,反而蹈入邪念一途,“其中‘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輾轉反側’,教員講解時,學生聽之,以為淫耶,樂耶?一部《國風》大半不離婦女,以之為教科書,與教育宗旨是否合適,於國民教育之前途,有利有害?孔子編《詩》,非為一般人民之普通教科書也。今乃令全國之高等小學生誦習之,吾恐不惟無益而反害之也”。而其他經書如《大學》、《中庸》、《孝經》、《論語》,則理太深、文太奧,非學童所能瞭解,也不適合高等小學與初等小學第三、第四年教授

   何勁認為經書成書時自有其物件,“《孝經》言孝,概括天子、諸侯及士庶人,乃為能傳道統之曾子言,非為八九歲之兒童言也”。而孔子本身也因材施教,“《論語》乃孔子學堂中之日記,孔子与门弟子之言行,多紀錄之,孔門無小學生,故所記皆關於高等之治術、學術。然即可見孔子之教授法矣,一貫之理,于曾子則直授之,于子貢則曲喻之,以下則不復使聞矣。同一問孝問仁,而所答各異,蓋相其人之學問性情而語之,非漫然而施之也。今乃執八九歲之童子,而遽語之曰道千乘之國,曰吾道一以貫之,何其視今日八九歲之童子,其程度竟高於孔門之高足弟子乎?”隱喻小學堂學生讀經,是在程度不合的狀況下強行為之,既於教育無益,也違背孔子施教原意。(16)
    在民初教育部任事並對部務“悉為計畫”的蔣維喬,也是這一觀點的支持者。蔣維喬1905年就在商務印書館另一刊物《東方雜誌》發表了《論讀經非幼稚所宜》,認為經書在歷史上有其存在的重要性,卻並不適合晚清學堂教育。強調古時教育,經書也未必授予童子,直至科舉盛行,才出現幼童習經,“宋明以來,制舉盛行。在上者以六經之制藝為牢籠多士之具,在下者則懸六經以為鵠,以為利祿之階”,於是“乳臭之子,髫齒之兒,亦不問其解否。而驟以六經授之。稍長,則強之為制藝,美其名曰代聖立言也,實則利祿之門耳。”古今情勢相異,認為《奏定學堂章程》強烈讀經科,雖欲保存國粹而取經書為德育之本,實則讀經非有益於德育。引新教育精神“不可令男女之事入教科令兒童生惑”、“教育兒童多用積極而不是消極的”等處,與經書充滿陰陽婚媾、男女相悅以及殺盜之類相衝突,說明經學不適於兒童德育。主張六經是參考書,而非教科書,是“中學校以上學生所有事也,非小學校兒童之所有事也”,建議擇其有用處編入修身教科書即可,小學堂不必獨立經學一科,“採其中之格言合乎今日之情勢者,編入修身書可也。欲獨立為讀經一科,不可也”。(17)
   上述言論,雖各有偏重,但用新式教育觀念衡量固有文化的取徑卻趨於一致。一邊強調學堂讀經(尤其是小學堂讀經)不合西式教育原理,有礙教育普及。另一邊把矛頭直指晚清學制章程,認為強令學生讀經,不僅無所增益,更損害學童腦力。隱隱然中,將堅持學堂讀經者劃歸“不明教育者”,希望辦學人員能夠去除舊習,接受西學和新式教育原理,進一步改造中學。

                                        


   商務印書館諸人的教育主張,借助蔡元培于民初主掌教育部的契機得以實現。以眾多清季即已主張廢除小學堂讀經的趨新教育家操刀,臨時政府暫行教育辦法通令自然不會再在學校教育中給經學分科留下存在的空間。相關主張,在南北和談後通過新學制的頒佈得到了進一步實現。繼承通令大意的壬子、癸丑學制,最終在章程條文中明確將經學分科廢除。而自暫行通令到新學制的頒佈實施,早期有著商務背景的蔡元培起到了銜接的作用。
   按照商務同仁所擬暫行辦法大意,民初的教育部職員,開始了草擬學制的工作。在蔡元培主持下,東西洋留學生召集一處,各就所長,分別撰擬各規程,“初時志願甚宏,擬采歐美各國之長,衡以本國國情,成一完善之學制。然當時留學回國之人專習教育者少,不能窺見歐美立法之精神,譯出檔泰半不合用。且歐美制終不適於國情,結果仍多採取日本制,就本國實際經驗參酌定之,計臨時政府為時三個月,部中學制章案亦大體告成”。(18)臨時政府三個月結束,學制草案也基本大略完成,奠定了壬子、癸丑學制的大致框架。
   南北議和達成後,新的北京教育部仍然有著商務印書館的參與。參議院議決臨時政府遷往北京,蔡元培仍被任命為教育部總長,北上任事。蔡元培陸續發出文電,延攬商務印書館的蔣維喬、王雲五等人入部任職。而當時的北京教育部開始運作後,除了派員接管學部等舊有教育事項外,主要圍繞頒定教育宗旨和擬訂壬子、癸丑學制等主題展開工作。
   由於與北京教育部在人事上的部分重合,臨時政府時期的教育方針被延續下來。蔡元培向參議院做宣示政見的演說,再次重申了共和教育的主張。在“順應時務”(19)的考慮下,新的教育方針繼承了《普通教育暫行辦法通令》廢除學堂讀經的主旨,並在廢除小學堂讀經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經學分科從學校教育各階段的完全退出。據當時的記者報導,蔡元培在教育談話中明確否定了經學作為一門獨立分科的存在,“舊學自應保全,惟經學不另立為一科。如《詩經》應歸入文科,《尚書》、《左傳》應歸入史科也。”(20)即採取徹底的西式學科設置辦法,將中學“肢解”。經學不再作為獨立的分科,而是比照西學分科,擇其相近者併入。
   教育部一切事宜走上軌道後,蔡元培離職。繼任教育總長范源濂堅持了蔡的主張,並通過召開臨時教育會議的辦法,將南京臨時政府時期草擬的各項教育法令正式頒佈並加以執行。1912年7月10日至8月10日,臨時教育會議召開。議決要案23件,由教育部陸續公佈施行。尚未去職的蔡元培在開幕時發言,闡釋了民國教育和晚清教育在內容和宗旨上的不同,再次強調了普通教育應廢除讀經。提出中國政體既然更新,社會上一般思想亦應隨之改革,而經學課程不應再存在於新式教育中,“我中國人向有一弊,即是自大,及其反動,則為自棄。自大者,保守心太重,以為我中國有四千年之文化,為外國所不及。……普通教育廢止讀經,大學校廢經科,而以經科分入文科之哲學、史學、文學三門,是破除自大舊習之一端”。(21)
   自此直至1922年壬戌學制頒佈期間,各種教育措施大多由此產生。經會議討論通過的教育宗旨,於9月2日由教育部頒佈實行,其內容為:“注重道德教育,以實利教育、軍國民教育輔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22)與晚清教育宗旨相比,尚武、尚實兩條或有相似之處,忠君、尊孔內容則被完全刪去。
   在會議討論通過的學制系統案基礎上,9月3日,教育部正式頒佈《學校系統令》。至1913年又陸續公佈了《小學校令》、《中學校令》、《師範教育令》、《專門學校令》、《大學令》、《小學教則及課程表》、《中學校令施行規則》、《師範學校規程》、《高等師範學校規程》、《公私立專門學校規程》、《大學規程》、《實業學校令》等法令,對各級各類學校的辦學宗旨、課程設置、教職員任用、經費及管理運作都做出了具體規定,形成了一個取代晚清癸卯學制的新學制系統,又被稱為壬子、癸丑學制。
   從教育內容來看,壬子、癸丑學制規定下的普通教育、師範教育以及實業教育,都不再專設經學獨立分科。普通教育各階段明確刪去經學課程:中等教育與初等教育階段所講內容,均不再規定以經學為根本。原本取材于經學的修身、國文等課程,教授內容也與經學剝離開來。至於高等教育階段,大學文科分為哲學、文學、歷史學、地理學四門。經學沒有成為獨立的分門,而是比照西學分科辦法,整合到哲學、文學與史學三門中:《周易》、《毛詩》、《儀禮》、《禮記》、《春秋公·穀傳》、《論語》、《孟子》、《周秦諸子》、《宋理學》劃歸到哲學門下中國哲學,說文解字及音韻學、爾雅學、詞章學劃歸為文學門下國文學,《尚書》、《春秋左傳》則劃歸為歷史學門下中國史,《周禮》則劃為歷史學門下法制史。(23)
   與清季癸卯學制相比,民初的壬子、癸丑學制將中小學校經學課程徹底取消,代之以西學和新公民必須生活技能等相關課程。大學以上的經學課程也被肢解到哲學、文學、史學中去。中學被更徹底的按照西學的辦法分解組合,消化到各西學分科之中。清季“中體西用”的辦學方案隨之破產,因為作為本體的中學,已經支離破碎了。這一調整基本奠定了後來的發展趨勢。參與其事的蔡元培、蔣維喬等人,成為了經學退出學制的“始作俑者”。

                                        


   仔細探究民初經學退出學制相關政令的出臺,蔣維喬、陸費逵、莊俞等商務印書館同仁草擬了臨時通令,而拍板決策的蔡元培本人早年也有商務印書館的背景。(24)商務印書館與經學退出民初學制之間,呈現出極為密切的關聯。看似巧合的背後,其實與近代中西文化的交融過程相吻合。蔣維喬、陸費逵等一批新教育家擬訂臨時辦法通令,對於經學課程加以廢除,正是反映了近代以來中西學易位的趨勢。即中學逐漸讓位于西學,並為西學所整合。
   在清季興學的進程中,隨著西式教育觀念的傳播,廢除小學堂讀經的主張逐漸流行。在清政府覆滅之前,學部主持下的中央教育會甚至通過了廢除小學堂讀經的議案,說明主張採取西學辦法而對學堂教育內容實行變革的力量在清季已經非常壯大。唐文治曾明言,“辛亥之夏,學部廣征名流開教育會,綜核同異,維時廢經之說已盛行。”(25)而羅振玉的回憶,印證了這一說法。羅氏極力反對廢除讀經,卻被于式枚提醒要“暫避鋒芒”,“當抗議時,侍郎賀縣于晦若過寓,言深佩君執義不回,但彼党焰張甚,幸勿再攖其鋒”。(26)“勿再攖其鋒”的勸告,固然是于式枚對羅振玉的關照之意,卻也展現了于對廢除讀經陣營的一種評估。在其看來,中央教育會廢除初等小學堂讀經一事的議案,因“彼党焰張甚”,已成定局。
    如果說廢除學堂讀經的主張,在晚清時期仍然屬於“在野言論”,中央教育會的議決案最終也未被清廷採納施行。那麼,民國時期的“廟堂之上”則接受了這種主張。民國初立,蔡元培作為首任教育總長,認為教育界應行“除舊佈新之事”(27)。廢除讀經的主張,由商務印書館眾人的籌商,蔣維喬的提議,蔡元培的採納,最終演變而成新學制的辦法。
    在“朝野上下”廢除讀經趨向一致的情況下,反對的力量,就更加難以發揮作用。南京臨時政府時期,蔡元培為自己在教育部延攬的幫手,並非全部主張廢除讀經。馬一浮作為蔡元培的同鄉,學識極受蔡元培賞識,因而被邀請擔任教育部秘書長。馬一浮赴任後,不足三周,即向蔡元培辭職,“我不會做官,只會讀書,不如讓我回西湖”,掛靴而去。所謂不會做官的言語,不過是推託之詞,據馬一浮後來的解釋,離職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他與蔡元培、蔣維喬等人的意見不合:“南京臨時政府收羅人望,擬以(湯壽潛)為交通總長,以蔡孑民長教育。蔡君邀余作秘書長,余至而廢止讀經、男女同學之部令已下,不能收回,與語亦不省。又勸設通儒院,以培國本。……蔡君河漢吾言,但云時間尚早,遂成擱置,而餘亦去。時方議定學制,欲盡用日本規制為藍本,為薦葉左文、田毅侯為備參訂,亦不能聽。”(28)
    就這番話來看,馬一浮于民國初建時期,在教育主張上與當時蔡、蔣等人所定的興學辦法大相徑庭:其一在於民初的學制草案,在蔣維喬等人的籌畫下,廢除讀經,違背了他的本意,赴部之初就已然受此打擊,後雖試圖勸說蔡元培推翻此草案,而不被採納;其二在於他勸設通儒院,希望借此培養中西兼通的高等專門人才,保存舊學,同時可以溝通中西文化,也被正在籌謀“適應共和”教育的蔡元培婉拒。在認清自己與教育部主事人員在教育主張上的差異後,馬一浮才有了離職的決定。使得教育部推行廢除讀經一事,更加暢通無阻。趨新教育家的意見被採納實施,在民初學制中完成了以西學辦法對傳統學問的進一步改造。
    整體而言,近代教育轉型過程中,經學作為一門分科融入學堂的不成功,使其在清季一直為教育界人士所非議。隨著對教育普及的籲求,一批趨新教育家以《教育雜誌》等刊物為陣營,開展了廢除中小學堂讀經的輿論宣傳,強調進一步用西式教育觀念徹底改造中學,並在民初通過臨時教育通令的辦法,奠定了彼時學制改革的基調,使得經學最終退出了學制。
    而這一過程中商務印書館的作用,正如王雲五所做出的評價,“出版界與一國之文化有密切關係。毫無疑義,以本館在國中出版界所占地位之重要,故觀於本館之狀況,則可知全國出版界之狀況,理可推知全國教育之進步與文化之消長。以一私人營業機關,而與全國文化發生如是重大關係者,在國內固無其匹,即在國外亦不多見。”(29)學人研究表明,“王雲五的這些話當為不虛”(30)。商務印書館旗下於1909年創刊的《教育雜誌》以及曾在編譯所任事的蔣維喬等人,對於民初經學退出學制可說是起到了決定性的影響,為商務印書館與近代中西文化消長之間的密切關係做了一個很好的注腳。

  (朱貞,中山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助理教授;來源:《廣東社會科學》2013年第4期 )

注釋:
①蔡元培:《1900年以來教育之進步》,中國蔡元培研究會編:《蔡元培全集》,第2卷,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369頁。
②如美國基督教北長老會的丁義華即認為在蔡元培的主導下,民初教育部才有了荒經蔑古的政令,並造成了孔教會的出現:“民國第一任臨時內閣教育總長蔡元培,逞其一偏之心思,欲為驚人之創舉,昌言曰廢孔。廢孔於是丁祭不准舉行,學校不許拜孔,學田學產,沒收入官。舉中國數千年來尊無二上之至聖先師,例諸淫祀妖廟,禁絕無餘,於是弦歌絕響,佾舞滅影者,幾二年。當時之士,莫不痛心疾首,然怵于政府之威嚴,大都敢怒而不敢言。蔡氏去位,此案全翻,未幾而孔教出焉。”丁義華:《教禍其將發現於中國乎》,沈雲龍主編:《民國經世文編》(宗教),臺北:《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第50輯,第5147頁。
③汪家熔在《陸費逵的教育思想與中華書局早年的崛起》(北京:《中國圖書商報》,2001年4月5日)中,指出陸費逵與民初教育部《普通教育辦法暫行通令》頒佈之間的關係。何宗旺也在《蔣維喬與中國近代教育》(長沙:《湖南師範大學教育科學學報》,2003年第2期)一文中,指出了在近代中國從傳統教育向新式教育變革的過程中,蔣維喬是新教育制度確立的重要參與者,對近代教育改革產生過重要影響。左松濤在探討民初私塾存廢情形時,則注意到彼時教育部的決策過程中,蔣維喬等人發揮的實際作用(參見左松濤:《鬧塾與毀學:晚清民國的私塾與學堂(校)之爭》,廣州:中山大學博士論文,2006年)。一些外國學人也注意到晚清時期的中國教育家(顧實、何勁等人)在商務印書館出版的《教育雜誌》上就反對小學堂讀經一事的討論(參見Benjamin A. Elman, A Cultural History of Civil Examinations in Late Imperial China,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00, pp. 609-610)。
④⑧朱有瓛主編:《中國近代學制史料》,第三輯,上冊,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90年,第80頁;第1~2頁。
⑤蔣維喬:《清末民初教育史料(續)》,上海:《光華大學半月刊》,第5卷第2期,1936年。
⑥⑦⑨⑩(18)蔣維喬:《從南京教育部說到北京教育部》,上海:《教育雜誌》,第27卷第4期(1937年4月10日)。
(11)陸費逵:《改良國語教授案》,呂達主編:《陸費逵教育論著選》,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392頁。
(12)如曾在商務印書館《婦女雜誌》任事的章錫琛認為《教育雜誌》“以討論教育學術為名,實際的目的把它作為推廣教科書的工具,通過雜誌與各學校取得聯繫”(章錫琛:《漫談商務印書館》,《1897-1987商務印書館九十年——我和商務印書館》,北京:商務印書館,1987年,第114頁)。胡愈之也認為商務印書館辦刊物的目的,“就是為了做書籍,特別是做教科書的廣告”(胡愈之:《我的回憶》,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280頁)。
(13)顧實:《論小學堂讀經之謬》,上海:《教育雜誌》,第1年第4期(1909年5月14日)、第1年第5期(1909年6月12日),社說。
(14)陸費逵:《小學章程改正私議》,上海:《教育雜誌》,第1年第8期(1909年9月9日),社說。
(15)莊俞:《論學部之改良小學章程》,上海:《教育雜誌》,第3年第2期(1911年3月10日),言論。
(16)何勁:《說兩等小學讀經講經之害》,上海:《教育雜誌》,第3年第5期(1911年6月6日),言論。
(17)蔣維喬:《論讀經非幼稚所宜》,上海:《東方雜誌》,第2年第10期(1905年11月21日),社說。
(19)《教育總長蔡元培蒞參議院宣示政見之演說》,上海:《教育雜誌》,第4年第3期(1912年6月10日),雜纂。
(20)《教育總長之教育談》,上海:《教育雜誌》,第4年第2期(1912年5月10日),記事,學事一束。
(21)《臨時教育會議日記》,上海:《教育雜誌》,第4年第6期(1912年9月10日),特別記事。
(22)《教育部公佈教育宗旨令》,上海:《教育雜誌》,第4年第7期(1912年10月10日),法令,第5頁。
(23)朱有瓛主編:《中國近代學制史料》,第三輯下冊,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92年,第4~5頁。
(24)1902年,商務印書館編譯所成立,蔡元培即為第一任所長。後來蔡元培於1903年因中國教育會及愛國學社的革命活動,辭去編譯所所長一職。參見高平叔編:《蔡元培年譜》,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15、17頁。
(25)唐文治:《同年汪穰卿先生傳》,閔爾昌編:《碑傳集補》,卷52,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2889頁。
(26)羅振玉:《永豐鄉人行年錄》,《雪堂類稿附》,瀋陽:遼寧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42頁。
(27)蔡元培:《複胡玉縉函》,高平叔、王世儒編注:《蔡元培書信集》,上冊,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155頁。
(28)《馬一浮先生語錄類編·師友篇》,丁敬涵校點:《馬一浮集》,第三冊,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浙江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1084頁。
(29)王雲五:《本館與近三十年中國文化之關係》,《商務印書館九十五年》,北京:商務印書館,1992年,第288頁。
(30)史春風:《商務印書館與近代文化》,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第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