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官宗伯第三》经义

发布时间: 2026-05-02

春官系统共有七十职官,大宗伯是其长,小宗伯是大宗伯的副手。按照《叙官》的说法,春官是“礼官”,即掌礼事的官,此说大体不误,如大、小宗伯的职责主要就是掌礼,包括吉、凶、宾、军、嘉五礼。其下六十八属官,则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掌礼事的官,有肆师、郁人、鬯人、鸡人、司尊彝、司几筵、典瑞、典命、司服、典祀、守祧、世妇、内宗、外宗、冢人、墓大夫、职丧、都宗人、家宗人、神仕等,凡二十职。 

第二类是掌乐事的官,有大司乐、乐师、大胥、小胥、大师、小师、瞽矇、视瞭、典同、磬师、钟师、笙师、鏄师、袜师、韎师、旄人、籥师、籥章、鞮鞻氏、典庸器、司干等,凡二十职。 

第三类是掌卜筮的官,有大卜、卜师、龟人、菙氏、占人、筮人、占梦、视祲等,凡八职。 

第四类是祝巫之官,有大祝、小祝、丧祝、甸祝、诅祝、司巫、男巫、女巫等,凡八职。 

第五类是掌史及星历的官,有大史、小史、冯相氏、保章氏、内史、外史、御史等,凡七职。 

第六类是掌车旗的官,有巾车、典路、车仆、司常等,凡四职。 

第七类还有天府一职,其主要职责则是掌宗庙宝器以及吏治文书的收藏,可自成一类。

从以上分类看,春官的职责虽不尽掌礼事,但主要还是掌礼。如第二类掌乐事的官,就是直接为礼事服务的,并且礼、乐二官的数量占了春官系统的大半。第三、第四、第七三类职官,也主要是为礼事服务的,而天府一官,也有为祭礼服务的职责。然而第二类即掌乐事的官,又有掌学校教育的职责,如《大司乐》“掌成均(大学)之法”,《乐师》“掌国学(小学)政”,《大胥》“掌学士之版”,《小胥》“掌学士之征令”等等,此种职责似当属之地官而不当在春官,盖亦因作者对职官的分工尚不够严密所致。 

《春官》为礼官,在职位设置和职掌上固然少不了这方面的内容。 在《大宗伯》中,将礼分为五类: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 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五礼”。这五礼作为我国古代礼仪制度的主要内容历代相袭,许多内容延续至今。 

吉礼,就是祭祀之礼。古人认为天地、宗庙、神祇关系到国运之兴盛,宗族之延续,故排列在五礼之首。《春官·大宗伯》:“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示。”这是将吉礼祭祀对象分为天神、地祇、人鬼三类。 每类之下再按祭祀对象分为大祀、中祀、小祀三等,祭礼规模也随祭祀对象的身份而定;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是,主祭者必须根据自己的身份选择被祭祀者,不得僭越。 

天神祭:第一等,祭昊天上帝、五帝及追尊之帝。这是古代最隆重的祭祀礼仪,也只有天子才能行祭。如无特殊情况,帝王要亲自祭祀。第二等,祭日月星辰。即日、月、五纬 (金、木、水、火、土五大行星)、十二辰(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 戌、亥)、二十八宿 (东苍龙:角、亢、氐、房、心、尾、箕;西白虎:奎、娄、胃、昴、毕、觜、参;南朱雀:井、鬼、柳、星、张、翼、轸;北玄武:斗、牛、女、虚、危、室、壁);第三等,凡是职有所司、有功于民的列星 (司中、司命、风师、雨师、司民、司禄、分野星、房星、灵星、农星、太岁等)。

地祇祭:第一等,社 (土地神)、稷(谷神)、五祀(五行之神)、五岳(泰山、华山、恒山、衡山、嵩山);第二等,山林、川 泽、四镇 (扬州会稽山、青州沂山、幽州医无闾、冀州霍山)、四渎 (江、河、淮、济)、城隍、四方山川、五祀、六宗;第三等,四方百物 (掌管四方百物的各种小神,如春祀户,夏祀灶,中央祀中霤, 秋祀门,冬祀行)。 

人鬼祭:先祖、历代帝王、先圣、先师、贤臣、先农、先蚕、先 火、先炊、先医、先卜等。

凶礼,即丧葬灾变之礼。可分为五类:丧礼,哀悼死者的礼仪。这是华夏礼仪中最重要的礼仪之一,核心是通过对死者遗体的处理, 表达对死者的敬爱之情。荒礼,指当某一地区发生饥馑疫疠时,天子与群臣通过减膳、撤乐等礼仪表示自己的同情。吊礼,指当诸侯国或盟友发生水旱风火灾害时,天子派遣臣子为使者表示慰问。禬礼,“禬”是会合财货的意思。邻国发生祸难或被敌国侵犯,发生重大物质损失,兄弟之国应该凑集钱财、物品以相救助。恤礼,是某国遭受外侮或内乱时,派遣使者前往问候安否。

宾礼,是天子、诸侯接待宾客的礼仪。其名目有八:朝、宗、 觐、遇、会、同、问、视八类。前四者是不同季节诸侯朝见天子时的有关礼仪,春天朝见的礼仪称为“朝”,夏天朝见叫作“宗”,秋天朝 见叫作“觐”,冬天朝见叫作“遇”。会礼,指天子发现某诸侯国不驯服时,会合诸国兴师问罪,因其没有确定日期,又名“时见”。如果天子12年没有出巡,四方诸侯就要同来朝会,称为同礼。问礼,指诸侯不定期派遣下大夫作为使臣朝见天子,请安行礼。视礼,指诸侯每隔三年派遣卿一级官员作为使臣朝见天子。此外,各诸侯国之间联系交往的聘礼也属于宾礼。另外还有“相见礼”,即古代人际交往的礼仪,并非局限于天子、诸侯之间,在士与士之间也有相应的礼仪,《仪礼》有《士相见礼》。

军礼,是与军事有密切关系的礼仪制度。亦分五类:大师礼,天子亲自出征的礼仪。天子御驾亲征,威仪盛大,是为了调动国民为正义而战的热情。大田礼,指天子与诸侯亲自参加的季节性狩猎活动,分别称为春蒐、夏苗、秋狝、冬狩,实质是训练士卒的军事演习。大  均礼,指天子在畿内、诸侯在封国内检校兵士,应征的士兵必须自备车马、盔甲等,意在平摊军赋,使民众负担均衡。大役礼,指各种由国家发起的营建工程,如营造宫邑、堤防等而役使民众,要求根据民力的强弱分派任务。大封礼,诸侯征战,当侵略一方受到征讨之后, 要确认原有的疆界,聚集失散的居民。

嘉礼,是喜庆欢会活动中的礼仪。分为六类:饮食、昏冠、宾射、燕飨、脤膰、贺庆。饮食礼,国君通过宾射、燕享之礼,与宗族 兄弟、各级贵族等饮酒聚食,以联络和加深感情。昏冠礼,古代男子二十而冠,女子许嫁,十五而笄,有冠笄之礼,表示成年。成年男女 用昏礼使之恩爱相亲。宾射礼,古代乡有乡射礼,朝廷有大射礼。在射礼中,即使有天子参与,也必须立宾主,所以称宾射之礼。燕飨礼,四方前来朝聘的诸侯,是天子的宾客。天子要通过燕飨的方式,与之相亲。脤膰礼,在祭祀结束后,将祭祀所用牲肉分给兄弟之国, 借以增进彼此的感情。脤膰即祭祀宗庙社稷的牲肉。贺庆礼,对于有婚姻关系的异姓之国,在他们有喜庆之事时,要用致送礼物,以表庆贺。巡守礼,上古时帝王有定期巡守的制度,所到之处,要祭祀当地的名山大川,观察风俗民情,听取诸侯述职,考论政绩,施行赏罚。 

汉代以后,嘉礼范围更广,除上述诸礼外,还有正旦朝贺礼、冬至朝贺礼、圣节朝贺礼、皇后受贺礼、皇太子受贺礼、尊太上皇礼、 学校礼、养老礼、职官礼、会盟礼,乃至观象授时、政区划分等,都有礼庆仪式。

上述“五礼”,主要是周代制定的礼仪制度的大致情况,其后各代对具体的礼仪根据社会状况的变化均有所损益。但仅从《周礼》即可看出,早在先秦时期礼仪制度已经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周礼》作者所设想的,就是只要人们都按照这套礼制各就其位,各安本分,那么贵贱、长幼、贫富即可区分,君臣、父子、兄弟等关系即可确立,社会也便不会出现动乱不安的局面。 

《周礼》的“礼”就是作者设想的社会制度,那么,具体到一件事、一个人,怎样才是合“礼”?这就涉及社会地位了。 一个人的言行,只有符合他的社会地位才是合“礼”的。因而在《周礼》中说到的礼,往往都是结合社会地位而言的。如《夏官·司士》所述:“正朝仪之位,辨其贵贱之等。王南乡,三公北面东上,孤东面北上,卿大夫西面北上;王族故士、虎士在路门之右,南面东上;大仆、大右、大仪从者在路门之左,南面西上。”这是说司士负责规正王视朝理政时的君臣之位,以区别贵贱等级。王最尊,坐北面向南而坐。“北面”“西面”“东面”是指面朝北、面朝西、面朝东。“北上”则是指同列中以北为尊位,其余类推。朝位的朝向、同列的位次以什么确定呢,这就是“命数”。 

《春官·典命》:“掌诸侯之五仪,诸臣之五等之命。上公九命为伯,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都以九为节。侯伯七命,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以七为节。子男五命,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以五为节。王之三公八命,其卿六命,其大 夫四命;及其出封,皆加一等,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亦如之。凡诸侯之适子,誓于天子,摄其君,则下其君之礼一等;未誓,则以皮帛继子男。公之孤四命,以皮帛视小国之君,其卿三命, 其大夫再命,其士壹命,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各视其命之数; 侯伯之卿、大夫、士亦如之。子男之卿再命,其大夫壹命,其士不命,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各视其命之数。” 

这儿出现了与官吏有关的几个概念:爵位、职级、命数。上公、侯、伯、子、男是爵等。爵,是封给贵族或功臣的名位,是表示社会地位和待遇的一种尊号。封爵制度与宗法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最初的受爵者仅是王族。直到战国时代,才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封爵必有封地,封地就是俸禄,所以爵、禄往往连称。《礼记·王制》:“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受封爵者在封地内是君主,即诸侯,但对周天子称臣。封地内的财政收入全归受封者所有,但受封者要对周天子承担镇守疆土、交纳贡税、朝觐述职等义务。封地可以世袭罔替,封地均称国。各诸侯国内,置卿、大夫、士等爵位。卿、大夫有封邑,对封邑也可以行使统治权,唯受命于诸侯 。 

《周礼》中的大宰、小宰等是官名,卿、大夫、士是级别。卿即上大夫,其下依次是中大夫、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还有无级别的。这些官吏中级别高的有采邑。采邑内的财政收入归采邑主所有,但采邑不能世袭。 

“九命”“八命”之类是《周礼》中特有的,相当于后来的“品”。 西周、东周的官吏是否真用过“命数”,不可确知,但北周的西魏倒是真用过“命数”。北周依《周礼》置六官 (天、地、春、夏、秋、 冬),于西魏废帝三年(554年)正月,作九命之典,改九品为九命,以第一品为九命,第九品为一命。九品原各有正从,北周制度于每命前加正命,如正九命、九命、正一命、一命。 

“命数”越高越荣耀,但后来走向了反面。汉武帝朝,就首先议论过“九锡”之礼。“九锡”是皇帝赏赐臣子的最高荣誉,也就是赏赐九件物品:车马、衣服、衣器、朱户、纳陛、虎贲百人、鈇钺、弓矢、秬鬯。王莽接受过汉平帝“九命之锡”,曹操接受过汉献帝所赐予的“九锡”。因为王莽、曹操等都接受过“九锡”,后来宋、齐、梁、 陈四朝的开国皇帝也都曾受过“九锡”,于是乎“九锡”成了篡逆的代名词。

在《春官》中,“乐”也占了很大比重。春官中有大司乐、乐师、 大师等乐官、乐工1400多人,分别负责音乐教育、乐艺传授、表演和其他音乐事务。他们大都是受过严格专业训练的音乐家,有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在《周礼·春官》中明确记载了最高乐官大司乐的职务要求:“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这表明音乐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必修课程。大司乐还要“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祗,庸,孝,友。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这是对王族及其子弟进行音乐培养。学习的内容,有音乐美学理论、演唱艺术和舞蹈艺术等等。《云门大卷》《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就是所谓的“六舞”,都是先代传下来的古乐舞,其内容是歌颂各个时期的最高统治者。这种乐舞由舞蹈、歌唱和器乐结合而成,可以说是中国有记载的最早的“诗、歌、舞”一体的形式,是当时带有史诗性质的古典乐舞,由最高乐官大司乐亲自掌教。

大司乐的副手乐师则掌教小舞。小舞是一种规模较小的乐舞,有帗舞(舞者手执着由五彩丝织物裁成的条子集结而成的道具而舞)、羽舞(舞者手执着对半分开的鸟羽制成的道具而舞)、皇舞(舞者手执着五彩鸟羽制成的道具而舞)、 旄舞(舞者手执着牦牛尾而舞)、干舞(舞者手执盾牌而舞)、 人舞(舞者挥舞长袖而舞)。

从《周礼·春官》中有关音乐的记载可以看出,音乐在中国古代的政治生活中是一个重要方面,统治者由此建立礼乐制度,以音乐为政治、教化服务,以此巩固周王朝的统治。礼乐制的实施巩固了奴隶主阶级的社会地位,不但促进了音乐的发展,也促进了音乐美学、音 乐哲学的空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