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翟玉忠 蔡青 发布时间: 2026-03-28
经义:
学者一定要熟悉人情世故,贴近生活才能做好学问。若单凭主观想象或逻辑推理大搞“理论创新”,结果只能变成一个没心没肺、自欺欺人的白痴。
本节中后世误读最多的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条礼法是为激励士人名节,端正政风。本来的意思是:礼仪不能要求庶民都遵守,好让他们专注于生计;王朝大夫以上及天子的同姓不要在公开场合处罚或处决,是为其隐讳并让他们感到羞耻。
它与不平等的等级特权没什么关系。试想,如果官员犯罪都不施加相应的惩罚,一个社会如何能运转下去?所以“刑不上大夫”不可能指对大夫免于刑罚。
春秋时,冉有就曾向孔子提出类似问题:难道大夫犯了罪就可以不加刑?平民行事就可以不受礼约束了吗?孔子回答:不是这样的。凡培养君子,要用礼来治理约束其心,因为他们属于有廉耻之节的人。所以古代的大夫,有犯了贪污腐败之罪而被罢免放逐的,就委婉地称为“簠簋(簠簋,fǔ guǐ,两种盛黍稷稻粱的礼器——笔者注)不饬”;有犯淫乱或男女无别罪行的,就委婉地称为“帷幕不修”;有犯罔上不忠罪行的,就委婉地称为“臣节未著”;有犯软弱无能不胜职之罪的,就委婉地称为“下官不职”;有触犯国家法纪之罪的,就委婉地称为“行事不请”。这五种情况,大夫既已自知罪名了,就要为他隐讳,这是为了让他们感到羞愧。因此大夫犯了上述五种罪,就自会戴上用毛作帽带的白色帽子,穿上白色的丧服,端着盛水的盘子,上面放一把剑,自己走到君王那里谢罪。君王不派司法官吏施以刑罚。犯有大罪的,听到君王的命令则面北下拜,跪下自杀。君王也不派人用刑,并说:“这是你咎由自取,我对你已经礼遇有加了。”就是说,即使刑不上大夫,大夫犯罪也不能逃避处罚,这是政风教化的结果。所谓礼不下庶人,是因为庶人忙于生计不能很好地习礼,所以不能要求他们礼仪完备。《孔子家语·五刑解》孔子说:“不然,凡治君子,以礼御其心,所以属之以廉耻之节也。故古之大夫,其有坐不廉污秽而退放之者,不谓之不廉污秽而退放,则曰‘簠簋不饬’;有坐淫乱男女无别者,不谓之淫乱男女无别,则曰‘帷幕不修’也;有坐罔上不忠者,不谓之罔上不忠,则曰‘臣节未著’;有坐罢软不胜任者,不谓之罢软不胜任,则曰‘下官不职’;有坐干国之纪者,不谓之干国之纪,则曰‘行事不请’。此五者,大夫既自定有罪名矣,而犹不忍斥,然正以呼之也,既而为之讳,所以愧耻之。是故大夫之罪,其在五刑之域者,闻而谴发,则白冠厘缨,盘水加剑,造乎阙而自请罪。君不使有司执缚牵掣而加之也。其有大罪者,闻命则北面再拜,跪而自裁,君不使人捽(捽,zuó,揪,抓——笔者注)引而刑杀。曰:‘子大夫自取之耳,吾遇子有礼矣。’以‘刑不上大夫’而大夫亦不失其罪者,教使然也。所谓‘礼不下庶人’者,以庶人遽其事而不能充礼,故不责之以备礼也。”
另据《周礼·天官·甸师》,甸师负责对王的同姓族人执行死刑。“王之同姓有罪,则死刑焉。”
礼义精神,具有平等、普遍的规范意义。庶人虽无俸禄、车马、衣裳之资以行繁文缛节,然其日常交往,亦有礼存焉——孝亲、敬长、睦邻、信友,皆是礼之体现。“礼不下庶人”之“下”,当作“降下”“下达”解,谓复杂的礼制仪式不必苛求庶人一一遵行,而非礼义精神不适用于庶人。
当代社会,“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仍有其现实意义。在反对铺张浪费的同时,对不同身份、处境之人,社会规范宜有等差,不可搞一刀切。对于官员等拥有公权力者,以及能够影响大众的媒体人和知识分子,要用更高的道德水准要求他们,对其违法行为的惩罚也当更为严厉——不能反其道而行之,让这些社会精英拥有太多特权!
本节论私人交往,提出了极高明而中庸的处世哲学:“君子不尽人之欢,不竭人之忠,以全交也。”欢易尽,忠易竭,若一味索取他人的喜爱与忠诚,必致交情枯竭。君子深谙此理,故留有余地,不求全责备,不透支情谊。这种“不全之全”,恰恰是为了保全关系的长久。在今日高度连接却又普遍焦虑的时代,人际关系常因过度期待与索取而疲惫不堪,须知懂得节制、保留空间,方是“全交”之道。
中华礼制处处体现着对生命本身的关怀。经文云:“居丧之礼,毁瘠不形,视听不衰。”孝子居丧,虽哀痛万分,但不可因过度悲伤而致形销骨立、视听皆废。甚至告诫,“不胜丧,乃比于不慈不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若因哀伤过度而损害身体,不仅是不自爱,更是对父母赋予生命的轻视,故为“不孝”。
这种理性精神还表现在对不同年龄段丧亲者的关照上:“五十不致毁。六十不毁。七十唯衰麻在身,饮酒食肉,处于内。”随着年龄增长,身体机能下降,居丧的要求亦随之放宽。这体现了礼的权变与人文关怀。丧礼非刻板教条,而是依循人情物理,在哀思逝者与保全生者间寻求中道。
经文:
凡为君使者,已受命,君言不宿于家。君言至,则主人出拜君言之辱。使者归,则必拜送于门外。若使人于君所,则必
博闻强识而让,敦善行而不怠,谓之君子。君子不尽人之欢,不竭人之忠,以全交也。
《礼》曰:“
齐者不乐,不吊。
居丧之礼,
知生者吊,知死者伤。知生而不知死,吊而不伤;知死而不知生,伤而不吊。
吊丧弗能
适墓不登垄,助葬必执绋,临丧不笑。揖人必违其位。望柩不歌,入临不翔。当食不叹。邻有丧,
国君抚式,大夫下之;大夫抚式,士下之。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
兵车不式。
语译:
凡被委任为国君的使者,已接受了国君的命令,不能带着君命留宿家中。君命到达时,主人要出门拜谢使者,说有劳使者屈尊前来传命。使者回去时,主人一定要送到大门外拜谢致礼。如果要派使者到国君处请示公务,主人一定要穿着朝服郑重地吩咐他;使者返回时,一定要下堂接受使者带回的君命。
学识广博而能谦让,力行善事而不懈怠,这样的人就称之为君子。君子不强求别人全心全意的喜欢,也不强求别人尽心竭力的忠诚,这样才能保全与他人的交情。
礼书上说:“君子抱孙不抱子。”是说孙子可以在祭祀时充当已故祖父的尸,儿子则不可以充当已故父亲的尸。作为国君的尸乘车出行,大夫、士见到了,就要下车致敬;国君知道充当先君之尸的人,要亲自下车致敬。尸在车上必须凭轼行答谢之礼,尸乘车必须用几做踏脚登车。
斋戒中的人为求心诚志专,不听音乐,也不去吊丧。
守丧之礼,虽然哀伤但不要消瘦得形销骨立,不要造成视力和听力的衰减。上下堂时不走东边的阼阶,出入时不走大门正中的道路。守丧之礼,头上生疮了才洗头,身上发痒了才洗澡,积忧成疾了才饮酒吃肉,病愈后再回到守丧初始的状态。不能承受丧事的哀痛以致身心崩溃,就等于是不慈不孝。五十岁守丧,不要因悲痛而过度伤身。六十岁守丧,不要影响身体健康。七十岁守丧,只穿着丧服,可照常饮酒吃肉,住在房室内。
生者服丧的日期,要从死者去世的第二天算起;死者殡殓的日期,要从死者去世的当天算起。
认识死者家属的,就向家属致辞慰问;认识死者的,就为死者致辞悼念。认识死者家属但不认识死者的,只向家属致辞慰问而不对死者致辞悼念;认识死者但不认识其家属的,只对死者致辞悼念而不向其家属致辞慰问。
吊丧时,若不能出财物帮助办丧事,就不要问丧家花费多少;探望病人,若不能馈赠财物,就不要问病人需要什么;看到旅人,若不能为人家安排住宿,就不要问人家住在何处。赏赐别人东西,不能说“来取”;赠送别人东西,不要问人想要什么。
到墓地不能登上坟头,前来助葬必定手执棺柩车的挽绳,参加丧礼不可面带笑容。对人作揖,一定要离开原位。望见运柩车,不要唱歌;参加丧礼,不可张开双臂迈步行走。面对食物不可叹气。邻家有丧事,舂米时不喊号子;同里有丧事,不在巷子里唱歌。到墓地不唱歌。吊唁的日子不唱歌。送丧时不抄近道走小路,送葬时不避开有积水的道路。参加丧礼,脸上一定要有哀戚的神情。挽着棺柩车的绳索时不要嬉笑,身在欢乐场合时不要叹气。穿着铠甲、戴着头盔时,要有不可侵犯的庄严神色。所以君子时刻警惕慎重,不在人前失态。
国君若凭轼行礼,大夫就要下车还礼;大夫若凭轼行礼,士就要下车还礼。
礼仪不能要求庶民都遵守,好让他们专注于生计;王朝大夫以上及天子的同姓不要在公开场合处罚或处决。受过刑罪责罚的人,不得在国君身边供职。
在兵车上不用行轼礼。武车上的旌旗要任其舒展,德车上的旌旗则要收束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