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教育人民相互亲爱的重要方面(《小雅·鸿雁之什·黄鸟》)

作者: 翟玉忠 杨惠芬   发布时间: 2026-02-24

经义:

只有人人都按自己的社会地位履行好职责,敦伦尽分,社会才能和谐发展,个人才有健康的身心。宣王时代,作为社会基石的夫妇一伦——男女之间的礼义混乱,所以诗人作诗讽刺执政者。《毛诗序》云:“《黄鸟》,刺宣王也。”

郑玄据毛亨对诗文的解释总结说:“刺其以阴礼(阴礼,即男女之间的礼法——笔者注)教亲而不至,联兄弟之不固。”《黄鸟》写妇人被丈夫休弃的事,这是讽刺君王的原因——讽刺当时用婚姻礼法教导男女相亲,却不够真诚笃实;联结夫妇关系,却不能使之坚固。夫妇轻易相互抛弃,这是君王教化上的失误,所以用此事来讽刺他。《毛诗注疏》:“《笺》解妇人自为夫所出,而以刺王之由,刺其以阴礼教男女之亲而不至笃,联结其兄弟夫妇之道而不能坚固,令使夫妇相弃,是王之失教,故举以刺之也。”

上博简《孔子诗论》与毛、郑的解释相通——《黄鸟》写妇人被困他乡欲返回故土,此邦人行为不合礼义,所以多为君子所羞耻和诟病。上面说:“《黄鸟》,则困而欲反其故也,多耻者其病之乎!”

为何诗人要诟病国家元首?因为中国政府要对人民承担父母般的无限责任,国家也有专职官员掌管男女婚姻之事,认为这是教育人民相互亲爱的重要方面。《周礼·地官·大司徒》职责包括对人民十二个方面的教育,其中一条就是:“以阴礼教亲,则民不怨。”

诗首章云:“黄鸟黄鸟,无集于穀,无啄我粟。此邦之人,不我肯穀。言旋言归,复我邦族。”有人呵禁黄鸟:“黄鸟啊黄鸟,不要聚集在我家楮树上,不要啄食我的粟米。”然而黄鸟本该栖止树上啄食粟米,现在却禁止它,悖逆其天性。喻指妇人转述丈夫驱逐之言:“妇人啊妇人,不要住在我家,不要吃我的粮食。”妇人居于夫家,本是常理。现在丈夫竟然驱逐她,显然背离夫妇相处之义。妇人看到这样,知道必定会被抛弃,就与他诀别离去,说:“国大无理,对我如此,不肯善待我。所以现在就要归去,返回我的邦国宗族。”《毛诗注疏》说:“言人有禁语云:‘黄鸟黄鸟,无集于我之穀木,无啄于我之粟。’然黄鸟宜集木啄粟,今而禁之,是失其性。喻妇人述男子禁己云:‘妇人妇人,无居我之室,无得啖我之食。’然妇人之在夫家,宜居室啖食。今夫禁己,是失其夫妇之所宜也。妇人见其如此,知必弃己,即与之诀别而去之,曰:‘此邦国之人已于我若此,则不我肯以善相与,是不肯以善道与我也,故我今回旋,我今还归,复反我邦国宗族矣。’”

《鹤鸣》曾劝宣王访贤用贤,然宣王未能施行,《祈父》则讽刺宣王用人失当,所用非贤。正因为如此,《白驹》讽刺贤人相继离去,国无贤人则社稷危,面对宣王末年的危局,诗人给出一条解决之道——《黄鸟》从夫妇失和,家庭离散的角度切入。家无良妇则不成其家,宣王当力行教化,正夫妇之道,重固人伦根基。亦须招贤纳士,再筑社稷之本。唯有人伦有序,贤者在位,国家才能重获生机。

此诗虽言夫妇,实际上以家喻国。复兴大一统王道,必须由近及远,徐徐为之。

经文:

黄鸟黄鸟,无集于,无啄我粟。此邦之人,不我肯。言言归,复我邦族

黄鸟黄鸟,无集于桑,无啄我。此邦之人,不可与。言旋言,复我诸兄

黄鸟黄鸟,无集于,无啄我黍。此邦之人,不可与。言旋言归,复我诸父

语译:

黄鸟黄鸟小黄鸟,不要在我楮树上,不要再吃我粟粮。夫妇之道都不讲,怎么可以称大邦,不以夫道善待我。我要赶紧回家去,回归故国返家乡。

黄鸟黄鸟小黄鸟,不要在我桑树上,不要再吃我家粮。夫妇之道都不讲,怎么可以称大邦,夫妇有道君不明。我要赶紧回家去,回到诸兄家人旁。

黄鸟黄鸟小黄鸟,不要在我栩树上,不要再吃我家黍。夫妇之道都不讲,怎么可以称大邦,不能依礼共居住。我要赶紧回家去,返回诸父家人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