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诗经》经义属于公共知识(《小雅·南有嘉鱼之什·彤弓》)

作者: 翟玉忠 杨惠芬   发布时间: 2025-12-30

经义:

据《左传》所记春秋赋诗事例,我们能够明确看到,春秋时《诗经》经义属于公共知识,也只有这样,《诗经》才能用于外交场合。比如前篇《湛露》和此篇《彤弓》,皆与天子赐诸侯的宴饮之礼有关。

公元前623年,卫国大夫宁武子到鲁国访问,鲁文公和他一起饮宴,竟为他赋天子对诸侯赋的《湛露》与《彤弓》。宁武子没有辞谢,也不赋诗回答。于是鲁文公派管外事的行人私下去询问,宁武子委婉地说:“下臣我以为那是乐工在练习演奏。从前诸侯正月到京师朝贺天子,天子设宴奏乐,这时赋《湛露》,表示天子南面而坐,诸侯听命效劳。天子与诸侯同仇敌忾,献上讨伐夷狄所获的俘虏,天子因此而赐给他们红色的弓一张,红色的箭百支,黑色的弓十张,黑色的箭千支,用来彰显他们的功劳而相宴乐。如今陪臣我前来继往日之好,承蒙贵国君屈尊赐宴,哪敢犯大礼以自取罪过?”《左传·文公四年》:“卫宁武子来聘,公与之宴,为赋《湛露》及《彤弓》。不辞,又不答赋。使行人私焉。对曰:‘臣以为肄业及之也。昔诸侯朝正于王,王宴乐之,于是乎赋《湛露》,则天子当阳,诸侯用命也。诸侯敌王所忾,而献其功,王于是乎赐之彤弓一,彤矢百,玈(玈,lú,黑色——笔者注)弓矢千,以觉(觉,借为校,有计算的意思——笔者注)报宴。今陪臣来继旧好,君辱贶之,其敢干大礼以自取戾?’”

宁武子知道《诗经》经义这种公共知识,才能严守周代礼法。而《毛诗序》显然是将这种公共知识系统化了。现代有学者认为,《彤弓》的诗序是据《左传·文公四年》之文编辑而成(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中华书局2017年版,第526页),他们显然忽视了《诗经》经义的社会公共性。

《毛诗序》云:“《彤弓》,天子锡(锡,通赐——笔者注)有功诸侯也。”《毛诗注疏》解释说,创作《彤弓》这首诗,是为了记述天子赏赐有功的诸侯。诸侯有征伐之功,天子用弓矢赏赐他们。经文共三章,上二句说诸侯接受天子的红弓,是赏赐这件事,下四句说天子设乐飨宴酬谢,也是赏赐之事,所以用“锡”(赏赐)来概括两者。“作《彤弓》诗者,天子赐有功诸侯。诸侯有征伐之功,王以弓矢赐之也。经三章,上二句言诸侯受王彤弓,是赐之事,下四句言王设乐飨酬,而行飨,亦是赐之事,故云‘锡’以兼之。”

诗首章云:“彤弓弨兮,受言藏之。我有嘉宾,中心贶之。钟鼓既设,一朝飨之。”诸侯接受天子赏赐的朱红之弓,弓弦松弛。既然天子将此弓赐我,我就从天子那里接受了它。然后我要把它藏在家中,传于子孙,使他们不忘大功。天子赐诸侯弓矢之后,又设飨礼款待他们。说我有尊贵的嘉宾,诚心诚意地赏赐他们,钟鼓已经备好,一早就隆重举行飨礼来款待他们。《毛诗注疏》:“诸侯受天子所赐彤赤之弓,弨然而弛。既天子以此赐我,我则于王受之矣。既受之,我当于家藏之,以示子孙,不忘大功也。于时王既赐诸侯以弓,又飨礼礼之。我有嘉善之宾,中心至诚而贶赐之,以钟鼓既为之设,一旦早朝,大设礼而飨之。”

“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诸侯受命,征伐四方蛮夷,功成凯旋。天子以彤弓赏赐,赏赐完毕,钟鼓齐鸣,盛大飨宴开始了——三千年前大一统的盛世盛景,就这样再现于无尽的时空中。代代传唱,流传至今!

经文:

彤弓弨兮,受藏之。我有嘉宾,中心之。钟鼓既设,一朝飨之。

彤弓弨兮,受言之。我有嘉宾,中心之。钟鼓既设,一朝之。

彤弓弨兮,受言之。我有嘉宾,中心好之。钟鼓既设,一朝之。

语译:

朱漆彤弓弓弦松,赏赐功臣藏家中。我有如此嘉宾客,诚心赏赐彰有功。钟鼓乐器都备妥,一早飨礼就举行。

朱漆彤弓弓弦松,赏赐功臣收家中。我有如此嘉宾客,内心欢畅又高兴。钟鼓乐器都备妥,一早飨礼勉其功。

朱漆彤弓弓弦松,赏赐功臣装袋中。我有如此嘉宾客,内心欢喜又高兴。钟鼓乐器都备妥,一早飨礼报其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