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大夫无傧尸之礼的情况(《有司彻》之二十二)

发布时间: 2025-11-16

经文:

若不傧尸,则祝侑亦如之。尸食,乃盛俎:臑、臂,肫,脡脊,横脊,短胁,代胁,皆牢;鱼七;腊辩。无髀。卒盛,乃举牢肩。尸受,振祭,哜之。佐食受,加于肵。

佐食取一俎于堂下,以入,奠于羊俎东。乃摭于鱼、腊俎,俎释三个。其余皆取之,实于一俎以出。祝、主人之鱼、腊取于是。尸不饭,告饱。主人拜侑,不言;尸又三饭。佐食受牢举,如傧。

语译:

如果是下大夫,则不傧尸,祝侑尸以前的仪节都与上大夫傧尸时一样。尸八饭时,在俎上盛放牲前肢的下段、上段,后肢的上段,中脊骨,后脊骨,后胁骨,前胁骨,都是有羊、有猪;鱼七条;兽腊的右半边,但没有靠近后窍的部分。盛放完毕,上佐食进献羊、猪的右肩。尸接受后,振而祭之,然后尝一口。上佐食将尝过的右肩接过来,放在肵俎上。

佐食者在堂下取一空俎,进入室内,放在羊俎的东侧。然后从鱼俎、腊俎上拾取鱼、腊,每俎都只剩三枚。其余都拾取,放在同一个空俎上,端出室。祝、主人、主妇俎上的鱼、腊肉都取于此。尸不再吃饭,禀告主人已经吃饱。主人对尸行拜礼,劝他再吃,但不必说话;尸又吃三口饭。佐食者进献羊和猪的肺、脊,其仪节和上大夫傧尸时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