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有司彻》经义
发布时间: 2025-11-15
本篇记大夫祭祖祢之后,在堂上祭祀时引导尸(傧尸)的礼节,与《少牢馈食礼》文义相贯。本篇内容可大致分成两部分,从篇首至“主人退,有司彻”为第一部分,记上大夫傧尸;其余为第二部分,记下大夫不傧尸。有司彻,有司指助祭的各位执士,如司士、宰夫等;彻是撤去室中的器物。因为即将在堂上傧尸,原先陈设在室中的馈尸之器,如四豆、五俎、四敦、两鉶、四瓦豆、觯,以及祝和佐食者的俎等,都不再使用,所以命有司全部撤去。
作为《少牢馈食礼》的下篇,本文讲述了上大夫和下大夫在祭祖祢时两种不同的礼仪,由此可以看到周代的等级制度在礼制上的表现,这也就是《礼记•祭统》所说的祭礼可以“见贵贱之等”。如果超越了贵贱之等,那就是僭越行为,为礼制所不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