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前筮尸、宿尸(《特牲馈食礼》之二)

发布时间: 2025-10-31

经文:

前期三日之朝,筮尸,如求日之仪。命筮曰:“孝孙某,诹此某事,适其皇祖某子,筮某之某为尸。尚飨!”

乃宿尸。主人立于尸外门外。子姓兄弟立于主人之后,北面东上。尸如主人服,出门左,西面。主人辟;皆东面,北上。主人再拜,尸答拜。宗人摈辞如初,卒曰:“筮子为某尸,占曰‘吉’,敢宿!”祝许诺,致命。尸许诺,主人再拜稽首。尸入,主人退。

语译:

祭祀前三天的清早,通过卜筮来决定尸的人选,其仪节与筮祭日时一样。命筮之辞说:“孝孙某某,谋此某事,祭于皇祖某某,筮问某人之子某某为尸。请享用!”

接着,前往邀请尸。主人站在尸家的大门之外,面朝北。受祭者的子孙站在主人身后,面朝北,从东向西排列,以东首为尊。尸穿着与主人一样的服装,出外门后站在左侧,面朝西。于是主人避位,与身后的众人一起变为面朝东,从北向南排列,以北首为尊。主人向尸行再拜礼,尸答拜还礼。宗人为摈者,所用辞令与宰赞命筮尸之辞大体相同,只是最末一句改为:“筮问由某子为某人的尸,占筮的结果是‘吉利’。所以冒昧地前来邀请!”祝应诺,向尸转达主人之命。尸表示允诺,主人向尸再拜叩首。于是,尸入门,主人等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