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孝之行是国家昌盛的基础(《国风·桧风·素冠》)

作者: 翟玉忠 杨惠芬   发布时间: 2025-10-06

经义:

孙中山先生谈到中国固有的道德,最为看重的就是忠孝。1924年2月24日,他在关于《民族主义》的讲演中,论及推翻帝制,民国后人们在祠堂拆去“忠”字只留“孝”字时说:“我们在民国之内,照道理上说,还是要尽忠,不忠于君,要忠于国,要忠于民,要为四万万人去效忠。为四万万人效忠,比较为一人效忠,自然是高尚得多。故忠字的好道德还是要保存。讲到孝字,我们中国尤为特长,尤其比各国进步得多。《孝经》所讲孝字,几乎无所不至。现在世界中最文明的国家讲到孝字,还没有像中国讲到这么完全。所以孝字更是不能不要的。国民在民国之内,要能够把忠孝二字讲到极点,国家便自然可以强盛。”(孙中山:《三民主义》,岳麓书社2000年版,第59页。)

古人极重孝道,《桧风·素冠》就是通过赞美孝行,讽刺时世。《毛诗序》云:“《素冠》,刺不能三年也。”郑玄注:“丧礼,子为父,父卒为母,皆三年。时人恩薄礼废,不能行也。”

《仪礼·丧服篇》有,儿子为父亲服斩衰之丧,为期三年。父亲去世后,为母亲服齐衰之丧,也是三年。《毛诗序》讽刺“不能三年”,没有区分是齐衰还是斩衰,同时列举来涵盖其义。根据丧礼之制,不仅子为父母,诸侯为天子、父亲为嫡长子、妻子为丈夫、妾室为夫君服丧,都需守满三年。郑玄注只提及父母的原因,是认为诗人谴责的对象,应针对那些对至亲尊长都不愿遵守丧礼的人——这里主要指为父母服丧。若对父母尚不能守满三年之丧,其余丧制之荒废可想而知。《毛诗注疏》:“《丧服》:子为父斩衰三年。父卒,为母齐衰三年。此言不能三年,不言齐斩之异,故两举以充之。丧礼,诸侯为天子,父为长子,妻为夫,妾为君,皆三年。此笺独言父母者,以诗人所责,当责其尊亲至极而不能从礼耳,故知主为父母。父母尚不能三年,其余亦不能三年可知矣。”

诗首章云:“庶见素冠兮?棘人栾栾兮,劳心慱慱兮。”《毛诗注疏》解释说,时人不能守三年丧期,有人甚至在练祭后便脱去了丧服。诗人因而慨叹说:希望能见到有人在练祭后仍头戴素冠。如此哀戚守礼之人,情感真挚、哀痛深切,身形瘦削憔悴。可惜如今这样的人很难得见,使我内心忧劳,悲痛不已。“时人不能行三年之丧,亦有练后即除服者,故君子言己幸望得见服既练之素冠兮,用情急于哀戚之人,其形貌栾栾然膄瘠者兮。今无此人可见,使我勤劳其心,慱慱然而忧之兮。”

前篇《羔裘》中,桧君治国无方,自乱国之服制,着朝服游宴,着祭服坐朝,以致上行下效,举国无序。桧国亦无人守丧制,诗人已经很少见到守三年之丧者。

如此之桧国,已经到了礼义尽失、社会失序的地步。然而,就是在这样的国家,诗人仍梦想乍见一头戴素冠之人,能恪守古礼,不堕流俗——此素冠犹如礼义的召唤,呼唤着桧国的君子们能效仿,与子同归,与子同一。

经文:

庶见素冠兮?棘人栾栾兮,劳心慱慱兮。

庶见素衣兮?我心伤悲兮,聊与子同归兮。

庶见素韠兮?我心蕴结兮,聊与子如一兮。

语译:

有幸又见素白冠,情感哀戚实堪怜,身形瘦弱又憔悴,如此坚定守礼制,难得能够有幸见,我心忧劳又伤感。

有幸又见素衣衫,如今一见实属难,我心悲伤不能已,如此坚定守礼制,难得能够有幸见,我愿与你同守礼。

有幸见你穿素韠,三年恪守实属难,我心忧伤难排遣,如此坚定守礼制,难得能够有幸见,我愿与你同守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