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哭和接待赠衣者(《士丧礼》之十六)
发布时间: 2025-09-12
经文:
乃代哭,不以官。
有禭者,则将命。摈者出请入告,主人待于位。摈者出告须,以宾入。宾入中庭,北面致命。主人拜稽颡。宾升自西阶,出于足,西面委衣,如于室礼,降,出。主人出拜送。朋友亲禭,如初仪,西阶东北面哭,踊三,降;主人不踊。禭者以褶,则必有裳,执衣如初。撤衣者亦如之。升降自西阶以东。
语译:
孝子及众亲属轮流哭,只以亲疏关系,不以官位尊卑轮流哭。
如有赠送衣物的,就让傧者传命。傧者出请之辞为:“孤某使某请事”;入告之辞为:“某使某腏”。丧主于东阶下之位等着。这时傧者出门传告来宾:“孤某须矣”。并引领来宾进门。来宾进入中庭,向北传达送衣主人的使命。丧主叩首拜谢。来宾从西阶上堂,直至绕过尸体脚后,向西置放衣物,其礼仪和在室中一样,继而仍由尸足北转而西降自西阶,出门。丧主出门拜送。如有朋友亲自来赠送衣物,其礼仪和前面一样,不过朋友要于西阶向东北方哭踊三次,方可出去。这时丧主不哭踊。赠送衣物者既送衣,就必定送裳,其拿衣服的方式和前面一样。撤衣者撤衣之方式亦如此。从西阶上堂和下堂,端拿衣物于东边收藏起来,以待大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