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小功布衰裳的相关事项(《丧服》之十五)

发布时间: 2025-09-11

经文:

小功布衰裳,牡麻绖,即葛,五月者:

从祖祖父母,从祖父母,报:从祖昆弟,从父姊妹、孙适人者,为人后者为其姊妹适人者,为外祖父母。

《传》曰:何以小功也?以尊加也。

语译:

用小功布做衰裳,用洗过的牡麻做首绖、腰绖,三个月后,除去麻绖换上葛绖,服丧五个月的情况是:

为父亲的伯父母、叔父母,父亲的堂兄弟及其妻子;父亲的伯父母、叔父母,父亲的堂兄弟及其妻子用此服相报;父亲的堂兄弟之子,父亲的兄弟的女儿、孙女已嫁人者,作为宗子后继者的支子为他已出嫁的姐妹,为外祖父母。

传文说:为外祖父母理应服缌麻之服,为什么是服小功之服?因为外祖父母是母亲的至尊之人,所以为外祖父母提高丧服等级。


经文:

从母,丈夫妇人报。

《传》曰:何以小功也?以名加也,外亲之服皆缌也。

语译:

为姨母服小功五个月,姐妹的儿子女儿是回报。

传文说:母亲的姐妹属于外姓异亲,为什么要服小功之服?因为从母有母的名分,所以要加服一等为小功。外姓之亲的正服是缌麻,小功都是加服。


经文:

夫之姑、姊妹,娣、姒妇,报;

《传》曰:娣、姒妇者,弟长也。何以小功也?以为相与居室中,则生小功之亲焉。

语译:

为丈夫的姑姑、姐妹服小功五个月,妯娌之间相互服小功五个月,是回报。

传文说:娣、姒,是指兄之妻和弟之妻。娣、姒之间为什么要服小功?因为彼此因丈夫之故而同居于一室之中,所以生出小功之亲。


经文:

大夫、大夫之子、公之昆弟为从父昆弟,庶孙,姑、姊妹、女子子适士者;大夫之妾为庶子适人者;庶妇;君母之父母、从母;

《传》曰:何以小功也?君母在,则不敢不从服。君母不在,则不服。

语译:

大夫、大夫之子、诸侯的兄弟为堂兄弟、庶孙,以及嫁给士的姑姑、姐妹、女儿服小功五个月;大夫的妾为嫁人的庶女,庶子之妻,父亲嫡妻的父母、姨母服小功五个月。

传文说:妾之子为什么要为嫡母的父母等服小功之丧?因为嫡母犹在,则不敢不从而服之。如果嫡母已不在,则不必为之服丧。


经文:

君子子为庶母慈己者。

《传》曰:君子子者,贵人之子也。为庶母何以小功也?以慈己加也。

语译:

大夫或公子的嫡妻所生之子为慈爱自己的庶母服小功五个月。

传文说:所谓君子子,是指贵人之子。为什么贵人之子要为庶母服小功之丧?因为她作为养母养育了自己,所以要加服一等丧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