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功三月变服的相关事项(《丧服》之十二)

发布时间: 2025-09-11

 经文:

大功布衰裳,牡麻绖缨,布带,三月;受以小功衰,即葛。九月者:

《传》曰:大功布,九升。小功布,十一升。

语译:

大功之服,用大功布制作衰裳,用牡麻作首绖、腰绖,首绖上有缨带,以布为丧带,三个月入葬后,脱下大功之服,换上小功布衰裳,脱下麻绖带,换上葛制的绖带,至九个月然后除去此服,下列情况可照此服丧:

传文说:大功丧服所用的布九升。小功丧服所用的布十一升。


经文:

姑、姊妹、女子子适人者。

《传》曰:何以大功也?出也。

语译:

为已出嫁的姑姑、姐妹、女儿服大功。

传文说:姑姑、姐妹、女儿已嫁人者,应当为之服一年之丧,为什么只服大功之丧?因为她们已出嫁,所以要降低其本亲丧服的级别。


经文:

从父昆弟;为人后者为其昆弟。

《传》曰:何以大功也?为人后者降其昆弟也。

语译:

为堂兄服大功,做大宗的继承人的人,为自己的兄弟服大功。

传文说:作为宗子后继者的支子为其兄弟应该服齐衰一年之丧,为什么只服大功之丧?因为宗子的后继人尊贵,所以对自己兄弟的丧服应降低一等。


经文:

庶孙;適妇。

《传》曰:何以大功也?不降其适也。

语译:

为庶子,为嫡长子之妻服大功。

传文说:为什么为庶妇服小功,为嫡长子之妻要服大功?因为重视嫡子的身份,所以不能降低其礼数而服小功。


经文:

女子子适人者为众昆弟;侄丈夫妇人,报。

《传》曰:侄者何也?谓吾姑者,吾谓之侄。

语译:

女子已嫁人者为众兄弟;姑为侄男侄女,侄男侄女以相同的丧服回报姑。

传文说:侄是什么?称呼我为姑者,我则称他为侄。


经文:

夫之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

《传》曰:何以大功也?从服也。夫之昆弟何以无服也?其夫属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谓弟之妻“妇”者,是“嫂”亦可谓之母乎?故名者,人治之大者也,可无慎乎?

语译:

为丈夫的祖父母、伯父母、叔父母服大功。

传文说:妻与丈夫的祖父母、伯父母、叔父母本无血统关系,为什么要服大功之服?这是从服的一种,因为死者是丈夫的亲人,所以妻子比丈夫必须降一等为之服丧。丈夫对兄弟服期年之丧,妻子应降一等服大功之丧,为什么此处没有提及妻子的丧服?妻子的尊卑,随丈夫的辈分而定,如果丈夫属于父辈,则妻子属于母辈。如果丈夫属于子辈,则妻子属于妇辈。丈夫的兄弟之妻的辈分与自己相同,既不是自己的母辈,也不是自己的妇辈。如果称丈夫之弟的妻为“妇”,那么丈夫之兄的妻,即“嫂”,岂不也可以称其为母了吗?所以,名分,是人伦中最重要的,能不慎重吗?


经文:

大夫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为士者。

《传》曰:何以大功也?尊不同也。尊同,则得服其亲服。

语译:

大夫为有士身份的伯父母、叔父母、庶子、兄弟、兄弟之子服大功。

传文说:大夫为伯父母、叔父母、庶子、兄弟、兄弟之子应该服齐衰一年之丧,为什么只服大功之丧?因为尊卑不同,这里说的是只有士的身份者,而不是有大夫的身份者,所以丧服也就不同。如果伯父母、叔父母等也是大夫,则可以服本亲之服,即期年之丧。


经文:

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为母、妻、昆弟。

《传》曰:何以大功也?先君余尊之所厌,不得过大功也。大夫之庶子,则从乎大夫而降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

语译:

诸侯的庶兄弟、大夫的庶子为母亲、妻子、兄弟服大功。

传文说:这一类亲属都应服期年之丧,为什么只服大功之丧?其父亲虽已去世,嫡子承继为诸侯,先父的余尊犹在,因此丧礼为其所压抑,不能超过大功之丧。至于大夫的庶子,因其父亲尚健在,作为大夫的父亲要降低其妾以及庶子、庶妇的丧服等级,所以大夫的庶子也必须随之将对母亲、妻子、兄弟的丧服降格为大功。父亲对自己的嫡长子不降低丧礼等级,庶子也不敢降低。


经文:

皆为其从父昆弟之为大夫者;为夫之昆弟之妇人子适人者,大夫之妾为君之庶子;女子子嫁者、未嫁者,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

《传》曰:嫁者,其嫁于大夫者也。未嫁者,成人而未嫁者也。何以大功也?妾为君之党服,得与女君同。下言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者,谓妾自服其私亲也。

语译:

都为其有大夫身份的堂兄弟服大功,若只有士的身份则降服小功;为丈夫兄弟的女儿已嫁人者;大夫的妾为国君的庶子;女子已嫁和未嫁者,为伯父母、叔父母、姑姑、姐妹服大功。

传文说:所谓嫁,是指嫁大夫。所谓未嫁,是指女子成年而未出嫁的。为什么服大功呢?妾为诸侯的亲族服大功,得以和诸侯夫人相同。下面说为伯父母、叔父母、姑母、姐妹,是说妾自己为其私亲而服。


经文:

大夫、大夫之妻、大夫之子、公之昆弟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大夫者,君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国君者。

《传》曰:何以大功也?尊同也。尊同则得服其亲服。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不得祢先君。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孙不得祖诸侯。此自卑别于尊者也。若公子之子孙有封为国君者,则世世祖是人也,不祖公子,此自尊别于卑者也。是故始封之君不臣诸父昆弟,封君之子不臣诸父而臣昆弟,封君之孙尽臣诸父昆弟。故君之所为服,子亦不敢不服也;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也。

语译:

大夫、大夫的妻子、大夫的儿子、诸侯的兄弟为嫁给大夫的姑姑、姐妹、女儿服大功;,诸侯为嫁给国君的姑姑、姐妹、女儿服大功。

传文说:上述情况为什么都是服大功之丧?因为她们尊贵的程度已与自己相同。尊贵的程度彼此相同,就可以服其亲服,而不须降等。诸侯之子称为公子,公子不得立祢庙祭其先君。公子所生的儿子称为公孙,公孙不得立太祖庙祭始封的诸侯。这是用地位卑远者来区别于尊贵者。如果公子的子孙中有被封为国君的,则其后人世世以此始封君为太祖致祭,而不以公子为太祖,这是从地位尊贵者来区别于卑远者。因此,始封之君不以诸父和兄弟为臣;始封君之子即位后不以诸父为臣,而以兄弟为臣;始封君的孙子即位后则要把诸父、兄弟都作为自己的臣。所以国君为之服丧的,子即位后不敢不服丧;国君所不服丧的,子即位后也不敢服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