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9-11
经文:
疏衰裳齐、牡麻绖、冠布缨、削杖、布带、疏屦、期者:
传曰:问者曰:“何冠也?”曰:“齐衰、大功,冠其受也。缌麻、小功,冠其衰也。带缘各视其冠。”
父在为母。
传曰:何以期也?屈也。至尊在,不敢伸其私尊也。父必三年然后娶,达子之志也。
妻。
传曰:为妻何以期也?妻,至亲也。
出妻之子为母。
传曰:出妻之子为母期,则为外祖父母无服。传曰:绝族无施服,亲者属。出妻之子为父后者,则为出母无服。传曰:与尊者为一体,不敢服其私亲也。
父卒,继母嫁,从,为之服,报。
传曰:何以期也?贵终也。
语译:
身穿用粗麻布制作但边侧已缝齐的衰裳,用牡麻做首绖和腰绖,丧冠以布为缨带,丧杖用桐木削制而成,丧带用布制作,穿草制的丧鞋,服一年之丧的,有下列几种情况:
传文说:有人问道:“戴什么样的丧冠?”回答说:“如果是齐衰和大功的丧服,则以受衰之布为冠。如果是缌麻、小功的丧服,则冠与衰相同。衣带边缘的升数,分别与冠布的升数相同。”
父亲尚健在,为母服丧。
传文说:为什么只为母亲服一年之丧?是因为孝子自屈于父亲。作为家中至尊的父亲还健在,孝子不敢将内心对母亲的尊敬扩大到与父亲一样。父亲只为妻子服一年之丧,但一定要在妻子死后三年再续娶,是为了满足儿子为母亲心丧三年的愿望。
丈夫为妻子。
传文说:为妻子服丧为什么也是一年齐衰?因为妻子与丈夫共同承祀宗庙,是最亲近的人。
被丈夫休弃的妻子的儿子为其母亲服齐衰一年。
传文说:被休弃之妻的儿子为母亲服齐衰一年之丧,对外祖父、外祖母等母家的人不再服丧。旧传说:对已经与父亲断绝关系的妻族不再服丧,但母子之间是骨肉至亲,不能断绝之。被休弃之妻的儿子如果已被确定为父亲的后嗣,则对被休弃的母亲不再服丧。旧传又说:孝子与至尊的父亲是一体,所以不敢再为其被休弃的母亲服丧。
父亲死后,继母改嫁,儿子因年幼而随其母;则可为母服齐衰一年之丧,继母要以相同的丧服回报。
传文说:为什么要服一年之丧?因为曾经是母子,所以要以终其恩义为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