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臣为主人服丧(《丧服》之六)

发布时间: 2025-09-11

经文:

公士大夫之众臣,为其君布带、绳屦。   

《传》曰:公、卿、大夫室老、士,贵臣。其余皆众臣也。君,谓有地者也。众臣杖,不以即位。近臣,君服斯服矣。绳屦者,绳菲也。

语译:

公卿、大夫的众臣,为其主人服丧,用布带和穿绳鞋。

传文说:公卿、大夫的家相和邑宰属于贵臣,其余的家臣都属于众臣。君,是指有封地的公卿、大夫。众臣为主人服丧用丧杖,但不即朝夕哭泣之位。近臣,君服何种丧服则也服之。所谓绳屦,是绳做的丧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