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嫁女子为父服斩衰(《丧服》之五)

发布时间: 2025-09-11

经文:

女子子在室为父,布总,箭笄,髽,衰,三年。   

《传》曰:总六升,长六寸,箭笄长尺,吉竿尺二寸。子嫁,反在父之室,为父三年。

语译:

女子已许嫁而尚在父母之室者为父亲服丧,要用布束发,以小竹为笄,梳丧髻,服三年斩衰之丧。

传文说:束发用六升的布,束发后余下的长度为六寸,斩衰用的竹笄长一尺,吉礼时用的笄长一尺二寸。女子出嫁后,被夫家休回父母之室者,为父亲服三年斩衰之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