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8-16
觐(jìn)礼是诸侯朝见天子之礼,在周代五礼中属宾礼。据贾公彦疏引郑玄《目录》说,诸侯四时朝见天子,名称不同,春季叫朝,夏季叫宗,秋季叫觐,冬季叫遇。其中朝礼和宗礼比较详备,觐礼和遇礼简省。至汉朝时,其他三礼均已亡佚,只有觐礼流传下来。本文详细讲述了觐礼的过程,主要分三个阶段:一是天子对前来朝见的诸侯派人慰劳,赐馆舍,安排觐期及朝见前在庙门外的等候处所;二是诸侯正式觐见天子,包括向天子请罪及三享之礼;三是天子向诸侯赐车服,诸侯归国。
周代实行分封制,天子分封诸侯。诸侯在名义上和天子是君臣关系,定期朝见天子,是诸侯对天子的义务之一。本文所述的觐礼,除了礼仪性的朝见,还有“比邦国之功”,即向天子述职论功的内容,因此文中记述诸侯在三享之礼后,向天子肉袒请罪。这种礼仪实际上是诸侯臣服于天子的象征。
周代的分封制又与宗法制密切相关。周初天子分封同姓兄弟为诸侯,例如武王封其弟周公于鲁,成王封其弟叔虞于卫,天子与同姓诸侯既为君臣,又是大宗与小宗的关系。另外天子又与异姓功臣结为姻亲,然后封为诸侯,例如武王娶姜太公之女邑姜,封太公于齐。上述两种情况形成了天子与大部分诸侯的血缘亲属关系。因此我们在文中看到天子对前来觐见的诸侯使用亲属称谓:“同姓大国,则日伯父;其异姓,则日伯舅。同姓小邦,则日叔父;其异姓小邦,则曰叔舅。”这些称谓都是为了提示天子与诸侯之间的亲属关系,以使其结成一个紧密的血亲团体。周代社会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社会。今天,这种宗法制虽已不复存在,但相应的观念仍在社会上根深蒂固。例如,人们至今仍喜欢用表示亲属关系的称谓来称呼陌生人,认为血缘亲属关系才是最亲近的关系,就是上述宗法观念的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