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命取箭的礼仪(《乡射礼》之二十九)

发布时间: 2025-08-11

经文:

司马袒决执弓,升命取矢,如初。获者许诺,以旌负侯,如初。司马降,释弓,反位。弟子委矢,如初。大夫之矢,则兼束之以茅,上握焉。司马乘矢如初。 

语译:

司马袒露左臂,拇指着扳指,执弓在手,上堂命弟子取矢,其仪节与前相同。获者答应,执旌背向箭靶站立,仪节如前。司马下堂,放下弓,返归其位。弟子把矢放在楅上,仪节如前。大夫的四枝矢,则用茅捆束在一起,束在手握处的上方。司马四、四分数矢,仪节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