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弱则家贫,古今一理(《国风·魏风·十亩之间》)

作者: 翟玉忠 杨惠芬   发布时间: 2025-07-09

经义:

《十亩之间》两章,三十字,且没有具体的人物、地点,这就给后代学人提供了巨大的想象空间。朱熹《诗集传》将之解释为隐逸诗,认为当时魏国政局混乱,国势危急,贤能之士不愿在朝为官,希望与友人归隐田园,所以作此诗以明志。“政乱国危,贤者不乐仕于其朝,而思与其友归于农圃,故其辞如此。”

清代还有将之释为淫诗者,今人又有将之释为田园诗者。程俊英、蒋见元写道:“诗仅两章六句,却勾勒了一派清新恬淡的田园风光。夕阳斜晖,透过碧绿的叶片照进桑林。忙碌了一天的采桑姑娘,准备回家了,她们唱着歌儿,互相呼唤,结伴同归。歌声中掺着一丝疲乏,但又充满着轻松感。……读这首诗,不禁想起陶渊明‘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道狭草木长,夕露沾我衣’的诗句。”(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中华书局2017年版,第320页)

笔者认为,相较于上述学者的观点,《毛诗序》的解释显然更符合魏国当时的历史背景——《毛诗序》流传有序,渊源有自,由此可见一斑。

魏君治下,国力衰微,魏国百姓生活艰难,衣食无着。更可悲的是,魏人还要为大国所役使,父子兄弟离散,远赴他乡服役,留在家里的亲人只能依靠微薄的土地生活,根本不足以维持生计。《毛诗序》云:“《十亩之间》,刺时也。言其国削小,民无所居焉。”《毛诗注疏》解释说:此诗讲的是魏国每户人家只能分到十亩地,无法达到当时百亩的标准,可见土地被严重削减。“无所居”指田地狭窄,不足以耕种维持生计,并非指没有住宅。“经二章,皆言十亩一夫之分,不能百亩,是为削小。‘无所居’,谓土田狭隘,不足耕垦以居生,非谓无居宅也。”

首章云:“十亩之间兮,桑者闲闲兮,行与子还兮。”郑玄笺注:“古者一夫百亩,今十亩之间,往来者闲闲然,削小之甚。”魏国土地狭小,一个劳动力分不到百亩田地,如今只能在十亩之间劳作。采桑人来往其间,男女混杂,往来没有界限。接着叙述他们相约同行的话语:“我们一起回家吧”。虽然分属不同家庭,却能结伴往来同行,这正说明土地被分割得极其狭小。《毛诗注疏》:“魏地狭隘,一夫不能百亩,今才在十亩之间,采桑者闲闲然,或男或女,共在其间,往来无别也。又叙其往者之辞,乃相谓曰:‘行与子俱回还兮。’虽则异家,得往来俱行,是其削小之甚也。”

在古代手工生产的农业社会,土地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土地与劳力相匹配才有最高的生产率。《十亩之间》看似描绘了魏人平静的田园生活,它却让我们看到魏国土地严重不足的冰冷现实,百姓的生存空间被压缩,已经被挤压到了极其狭小的十亩之间。诗人表达的是在十亩之间求生的艰难与无奈。

国弱则家贫,古今一理。这里,魏人的处境,也正是魏国的处境——魏国已经走上了穷途末路。

经文:

十亩之间兮,桑者闲闲兮,行与子还兮。

十亩之外兮,桑者泄泄兮,行与子逝兮。

语译:

十亩之内桑树园,采桑人们往来间,桑叶采好共回还。

十亩之外桑树林,采桑人们一群群,桑叶采好相与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