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有蔓草》为何对男女私会不加谴责(《国风·郑风·野有蔓草》)

作者: 翟玉忠 杨惠芬   发布时间: 2025-06-04

经义:

《诗经》的编排大体是按历史顺序。所以唐代孔颖达推断《野有蔓草》写的是郑厉公(公元前701年--公元前697年及公元前680年--公元前673年在位)时代的事。《毛诗注疏·郑谱》载:“《出其东门序》云“公子五争”,《野有蔓草序》云“民穷于兵革”,《溱洧序》云“兵革不息”,三篇相类,皆三公子既争之后事也。公子五争,突最在后得之,则此三篇,厉公诗也。”

郑厉公名突,郑庄公次子,郑昭公异母弟,是郑国第五任及第九任国君,在位时间约十年。公子突的第一次登位,是在宋国的帮助下由祭仲扶立,当时公子突答应给宋国大量的土地和财物。后来面对宋国的贪婪索取,公子突忍无可忍,两国因此爆发战争,郑厉公联合齐国打败了宋国。后来,宋国又联合齐、卫、陈、蔡四国攻破了郑国都城新郑,将之洗劫一空。厉公在位之时,外患不休,内忧亦不止,厉公君位不稳,无力拯救乱世中的百姓,更无恩泽施于百姓。处于战乱中的郑国男女居无定所,盛年未婚,婚姻失时。所以不顾婚姻六礼,思不期而相会。《毛诗序》云:“《野有蔓草》,思遇时也。君之泽不下流,民穷于兵革,男女失时,思不期而会焉。”

周人重视婚礼,而诗人对男女私会不加谴责,反而充满同情,这是因为当时政局不稳,百姓不能安居乐业,所当责怪者,不是百姓,而是执政者。同情男女私会也是一种权变。孔子曾以此说明,自己为何不按礼仪中途与贤者见面。

事情是这样的:孔子在山东郯城附近遇见了齐国的程本子,两人停下车来交谈,车盖相接谈了一整天。后来孔子要弟子子路拿十匹布帛来相送,子路很不情愿,不假思索地说:“我听您说过,士人不经过介绍就相见,女子不经媒人说合就出嫁,有道德的人不做这种事。”孔子就引用《野有蔓草》首章说:“程本子是天下贤士,如果不在这里和他相见,送礼物给他,大概终生也见不到他了。人在大节上不能越过界限,至于小节上稍稍放宽是可以的。”《韩诗外传·卷二》:“孔子遭齐程本子于剡(剡,当作郯——笔者注)之间,倾盖而语,终日。有间,顾子路曰:‘由,束帛十匹,以赠先生。’子路不对。有间,又顾曰:‘束帛十匹,以赠先生。’子路率尔而对曰:‘昔者由也闻之于夫子:士不中道相见,女无媒而嫁者,君子不行也。’孔子曰:‘夫《诗》不云乎?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且夫齐程本子,天下之贤士也,吾于是而不赠,终身不之见也。大德不踰闲,小德出入可也。’”

诗首章,《毛诗注疏》依毛传解释说,郑国的郊野蔓延着青草,青草能茂盛生长是因为天降露水滋润它们,诗人以此说明百姓能够繁衍生息,靠的是国家恩泽及教化养育。如今执政者的恩惠不能惠及下层,男女错过婚嫁时机,所以郑国百姓渴望遇见一位眉目清扬、温婉动人的意中人,与之邂逅,正好满足内心的期盼。因为不能及时婚配,才如此渴望不期而遇。这都是执政者造成的,所以通过诗来讽谏君主。“郊外野中有蔓延之草,草之所以能延蔓者,由天有陨落之露,漙漙然露润之兮,以兴民所以得蕃息者,由君有恩泽之化养育之兮。今君之恩泽不流于下,男女失时,不得婚娶,故于时之民,乃思得有美好之一人,其清扬眉目之间婉然而美兮,不设期约,邂逅得与相遇,适我心之所愿兮。由不得早婚,故思相逢遇。是君政使然,故陈以刺君。”

那些正值盛年的男女,男当婚未婚,女当嫁未嫁,因为战乱他们或在出逃的途中,男子期待一份美好的邂逅,遇到一个“清扬婉兮”的女子,可以“与子偕臧”,共度余生。不难看出,诗人渴望国泰民安——《野有蔓草》凝聚着国人千年的梦想!

经文: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语译:

仲春郊野里,蔓草青又青。零露缀草上,生机满盈盈。有美一人来,眉目自雅清,仪态有婉容。邂逅得相逢,一见倾我心,唯愿不离分。

仲春郊野里,蔓草青又青。雨露来滋润,生机满盈盈。有美一人来,和婉又安静,眉目雅又清。邂逅得相逢,两情相欢悦,唯愿伴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