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坚守大一统的国家制度(《国风·郑风·将仲子》)

作者: 翟玉忠 杨惠芬   发布时间: 2025-04-17

经义:

本诗的历史背景是“郑伯克段于鄢”,由于这则故事不仅被载入《古文观止》,还被收入高中语文课本,所以它广为人知。

郑庄公战胜其同母弟段的战争发生在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左传·隐公元年》详细记载了事件的始末:郑庄公名寤生,其母武姜因其难产而不喜欢他,独宠少子段。多次请求武公立叔段为继承人。及庄公继位,武姜为段请封制地,庄公以制这个地方危险为由婉拒,最后将它封到了京邑。

按照周代大一统国家的法律规定,国内最大的城邑不能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中等的不能超过它的五分之一,小的不能超过它的九分之一。因为城邑过大,有成为割据势力的危险,所以郑国大夫祭仲(祭仲,祭,音zhài,即诗中的仲子——笔者注)劝庄公说:“都城过百雉(雉,古代城墙长一丈,宽一丈,高一丈为一堵,三堵为一雉——笔者注),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

祭仲所说的“先王之制”,是我们直到今天都必须坚持的大一统国家制度,其核心原则是“建中立极”,维护中央权威,建构稳定的国家政治重心。

对于这样大是大非,生死攸关的问题,庄公却以母亲的意愿为理由拒谏。他不是预先教化弟弟,而是任其野心膨胀,养虎为患,终于酿成段谋反、同室操戈的惨剧。他对祭仲说:“母亲姜氏想要这样,我怎能躲开这种祸害呢?”祭仲回答:“姜氏哪有满足的时候!不如及早处置,别让祸根滋长蔓延,一旦滋长蔓延就难办了。蔓延开来的野草还不能铲除干净,何况是您受宠的弟弟呢?”庄公说:“多做不义的事情,必定会自己垮台,你姑且等着瞧吧。”《左传·隐公元年》:“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对曰:‘姜氏何厌(厌,满足——笔者注)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对于庄公这种因私害公,重亲情而轻大义,最终导致兄不兄弟不弟,母不母子不子的行为,《左传》的作者评论说,《春秋》记载:“郑伯克段于鄢”。这里称“段”而不称“弟”,是因为段不守为弟之道,国家最后出现了两个中央,如两个君主,所以称‘克’;称“郑伯”而不称兄,是讽刺庄公未尽教诲之责;说这是“郑志”,意指此事实出自郑庄公的本意。经文不写“出奔”,因为史官难以明言其中隐情。《左传·隐公元年》:“书曰:‘郑伯克段于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不言出奔,难之也。”

大一统,建立稳定的政治重心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东西南北中,领导核心要管一切。政治和教化的统一更是大一统的重中之重,所以《左传》特别提及郑伯失教——今天我们一些学者坚持认为现代化即西方化,只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理论才是先进的,才能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种明目张胆的“政教分裂”极其危险!

《毛诗序》指出,《将仲子》这首诗,是讽刺郑庄公的。他因无法阻止母亲武姜的偏私,纵容弟弟段走上邪路,最终酿成祸患。大臣祭仲劝谏郑庄公约束其弟,但郑庄公不听。正是因为不忍心违背母亲的意愿,故意放纵弟弟,才导致了后来段的叛乱。“《将仲子》,刺庄公也。不胜其母以害其弟,弟叔失道而公弗制,祭仲谏而公弗听,小不忍以致大乱焉。”

小不忍必乱大谋,在关系国运的重大问题上,我们一定要早作决断!

经文:

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岂敢爱之?畏我父母。仲可怀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

将仲子兮,无逾我,无折我树。岂敢爱之?畏我诸兄。仲可怀也,诸兄之言,亦可畏也。

将仲子兮,无逾我,无折我树。岂敢爱之?畏人之多言。仲可怀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

语译:

仲子仲子听我讲,莫要跨墙进里巷,莫把我家杞柳伤。岂能私心只顾爱,我怕父母把我怪。仲子有话你莫讲,父母之言不敢忘,我敬父母怕责怪。

仲子仲子听我言,莫要跨进我围墙,莫要折断我家桑。岂能私心只顾爱,我怕兄长把我怪,仲子有言你莫讲,诸兄之言不敢忘,我敬兄长怕责怪。

仲子仲子听我说,莫要跨进我园墙,莫把我家檀树伤。岂能私心只顾爱,我怕众人多闲话,仲子有言你莫讲,只是众人闲话多,我怕闲话来中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