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翟玉忠 杨惠芬 发布时间: 2024-11-29
经义:
社会中每个人的自由是个体自由的前提。所以东西方古代思想家们都强调个人应遵守社会规范,修养德行,以实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人生境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这种社会规范称为礼。
现代自由主义不是这样,它主张最大限度地摆脱文化中的伦理规范,只要不触犯法律,就可以为所欲为、胡作非为,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真正的自由。结果当然会陷入各种贪欲之中,随波沉沦!关于自由主义的“反自由”本质,美国圣母大学政治系教授帕特里克·德尼恩(PatrickJ.Deneen)在《自由主义为何失败》一书中作了精彩阐述,该书简体中文版由新星出版社2024年11月出版,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参阅。
《匏有苦叶》作者“主文谲谏”,以诗的形式规谏不守礼法的卫宣公。它告诉我们,无论什么情况下都要遵守社会规范,否则必遭祸患。本诗第一章毛诗解释“深则厉,浅则揭”:“男女之际,安可以无礼义?将无以自济也。”唐代孔颖达疏:“言遭时制宜,不可无礼,况昏(昏,通“婚”——笔者注)姻人道之始,安可以无礼义乎?礼者,人所以立身,行礼乃可度世难,无礼将无以自济。言公之无礼,必遇祸患也。”
《毛诗序》说:“《匏有苦叶》,刺卫宣公也。公与夫人并为淫乱。”显然,《匏有苦叶》并不止讥讽宣公,一并讥讽了与其淫乱的夫人夷姜。这位“夷姜”,原为卫庄公妾,卫宣公的庶母。《左传·桓公十六年》记载:“卫宣公烝(烝,zhēng,指与母辈淫乱——笔者注)于夷姜,生子急(伋),属诸右公子。为之娶于齐而美,公取之,生寿及朔,属寿于左公子。夷姜缢。”这段文字不多,包含的信息却很丰富,首先是卫宣公与自己的庶母夷姜淫乱,生公子伋;后为伋娶齐女为妻,宣公见齐女美,便纳为己有,这位齐女就是宣姜;宣姜生公子寿及朔,并让左公子来做寿的老师。宣公冷落夷姜,又夺儿媳,夷姜难以接受,自缢而死。至此,宣公的家庭悲剧还没有结束,之后他又害死了公子伋和公子寿。
《匏有苦叶》以葫芦的苦叶起兴,可谓意味深长。孔颖达《毛诗注疏》指出,葫芦成熟时叶苦不可食,济河水深不可趟水而过,以苦叶难食和深水难涉来说明礼法有禁、不可逾越。“毛以为,匏有苦叶不可食,济有深涉不可渡,以兴礼有禁法不可越。”宣公和夷姜无疑是食苦叶涉深济之人——他们无视自己王室的身份,置婚姻礼法于不顾。
那么婚姻之礼又当如何呢?诗中云:“雍雍鸣雁,旭日始旦。士如归妻,迨冰未泮。”诗的这部分给予了交代。周时从议婚至完婚有着完整的礼仪次序,分别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纳采礼一般用雁,从纳采至请期均在黎明之时,即“旭日始旦”之时;冰未消时为正月中以前,通常为亲迎之婚期。
最后一章:“招招舟子,人涉卬否。人涉卬否,卬须我友。”驾船者号召之时,他人均乘舟而去,唯独我没有登舟。“卬须我友”,是说我一定要等待到我友,然后才可以登舟。对于婚姻,如何选择呢?是舟子招招(喻媒聘之礼)即乘上婚姻的渡船呢?还是一定要等到同心之友方可登舟呢?诗人的选择不止是合乎礼仪,更要等到同心之友才会出嫁。毛诗传:“人皆涉,我友未至,我独待之而不涉。以言室家之道,非得所适(适,出嫁——笔者注),贞女不行;非得礼义,昏姻不成。”
古人婚姻,不仅讲究礼节,更重视二人情投意合——这种婚姻难道不是我们每个现代人向往的吗?
经文:
有
招招舟子,人涉
语译:
匏叶黄时匏长成,济水秋来河水深。水深湿衣渡水难,水浅提衣过河易。
济水茫茫河水满,雉鸣吆吆声声传。济河水满车难渡,雉鸣声声求雄伴。
大雁和鸣天上飞,初日已出地平线,世上君子若娶妻,要趁寒来冰未消。
船夫呼叫来上船,旁人过河我在岸,旁人过河我在岸,我等我友共渡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