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翟玉忠 杨惠芬 发布时间: 2024-11-28
经义:
按照《毛诗序》,《雄雉》是批评荒淫无道的卫宣公。
公元前719年9月,卫国上卿石碏联合陈桓公杀死弑君的公子州吁。同年12月,从邢国迎回公子晋立为国君,这就是卫宣公。最初,宣公所宠爱的夫人夷姜(原为宣公之父卫庄公的小妾)生了儿子伋,伋被立为太子。宣公派右公子教导他。右公子为太子娶齐国美女,这个女子一到卫国就被宣公看中,干脆自娶此女(即宣姜),而为太子另娶了其他女子。《史记·卫康叔世家》:“初,宣公爱夫人夷姜,夷姜生子伋,以为太子,而令右公子傅之。右公子为太子取(取,通“娶”——笔者注)齐女,未入室,而宣公见所欲为太子妇者好,说(说,通“悦”——笔者注)而自取之,更为太子取他女。”
宣公娶了宣姜之后,就冷落了夷姜。宣姜为卫宣公生下了公子寿和公子朔,她想立自己的儿子为君,于是开始构陷太子伋。卫宣公听信宣姜,就派太子伋出使齐国,打算在途中杀死他。可是重情义的公子寿得知真相后替兄赴死,太子伋听说公子寿为自己而死,坚持不违父命,亦赴死。
卫宣公不止是好色,亦好战。他在位期间,不顾国力,多次与郑国、宋国、郕国等国交战。宣公的好战给卫国百姓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将士们常年在外不能回家,家人思念而作《雄雉》。《毛诗序》:“《雄雉》,刺卫宣公也。淫乱不恤国事,军旅数起,大夫久役,男女怨旷,国人患之而作是诗。”
《雄雉》以雄雉来喻宣公。雉又称凰,雉的雄鸟羽色华丽,一雄多雌制生活。求偶期的雄雉在雌鸟旁边走边叫,有时猛跑几步。当接近雌鸟头侧时,雄鸟会将靠近雌鸟一侧的翅下垂,另一侧向上伸,尾羽竖直,头部冠羽竖起,炫耀自己的羽毛。“雄雉于飞,泄泄其羽”,正是雄雉求偶之姿态。卫宣公就是这样爱炫耀自己的羽毛、放纵私欲的昏君!
“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忮,这里是嫉妒伤害的意思,诗人劝朝中无德行的大夫,若心无害念与贪念,何往而不善。此句被后人广泛征引,用以说明不外求名利的自然无为之道。《韩诗外传》多篇言及此。文中说:喜爱虚名的人必定多与人结怨,喜欢结党的人必定多遭受侮辱。只有在人间不留踪迹,才能顺应天地自然,顺应事理,更不能贪求名声。有了名声道就不能够通行,若大道流行人就不需要什么名位。利益是灾难的根本,幸福是祸害的先声。只有不求利益的人能够无灾无难,只有不求幸福的人能够平安无祸。《韩诗外传·卷一》:“喜名者必多怨,好与(与:党与,与人结交——笔者注)者必多辱。唯灭迹于人,能随天地自然,为能胜理,而无爱名。名兴则道不用,道行则人无位矣。夫利为害本,而福为祸先。唯不求利者为无害,不求福者为无祸。《诗》曰:‘不忮不求,何用不臧。’”
孔子曾夸赞弟子子路,说他穿着破旧的绵絮袍和穿狐裘的人立在一起,也不以为耻辱。并引用了《雄雉》“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子路听后常诵此句。孔子怕他偏离中道,走向消极空疏,就补说:“你只是这样还不够,这不足以成就善道。”因为自然无为不是什么都不求,名利皆可用,关键是不执着名利,“因物之所为”,遵循事物规律并积极有为!《论语·子罕篇》:“子曰:‘衣敝缊袍,与衣狐貉者立而不耻者,其由也与?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子路终身诵之。子曰:‘是道也,何足以臧?’”
做事如用兵,关键是把握时机,当机立断。该出手时而无所作为,反而会自取灾难。《黄帝四经·兵容》所谓:“圣人之功,时为之庸(庸,通“用”——笔者注)……因天时,与之皆断。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圣人教人苦心、微言大义,皆在此矣!
经文:
雄雉于飞,
雄雉于飞,下上其音。
语译:
雄雉展翼向前飞,慢舒华羽毛色美。念我夫君行役远,自留役处举步难。
雄雉展翼向前飞,鸣声上下音响亮。夫君诚实又正直,我为夫君太劳心。
仰望日月来又往,忧国忧君思绵长。夫君行役在远方,何时能回我身旁。
我看列位诸君子,未见你们德行良。心无害念与贪念,天下何往而不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