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翟玉忠 赵雪彩 发布时间: 2024-06-20
经义:
我们研究经学,许多时候必须经史相参,这样才能知人论世,深入理解经文内涵。
研读《蔡仲之命》,我们有必要参考《史记·管蔡世家》。据《史记·管蔡世家》,周文王的正妻太姒共生了十个儿子,依次是伯邑考、武王发、管叔鲜、周公旦、蔡叔度、曹叔振铎、成叔武、霍叔处、康叔封,冉季载。其中最为贤能的是武王发和周公旦,二人如左膀右臂,辅助文王,所以文王生前已立武王为太子。可见,周初并没有确立长子继承制,仍然坚持贤能政治原则,立贤而不立长。
武王战胜商人后,把管地分封给叔鲜,把蔡地分封给叔度;并让二人做纣子武庚禄父的相,一起治理殷遗民。但在武王死后,二人却同殷人一起发动叛乱,周公东征,诛斩武庚,杀死管叔,流放蔡叔,流放时只给了蔡叔十乘车和刑徒七十人为随从。蔡叔度流放后死去。其子胡一改其父旧行,坚持行善。周公听说后举荐他做了鲁国卿士,结果鲁国大治。于是周公向成王建议,又把胡封在蔡地,以行蔡叔的岁时祭祀之礼,胡就是蔡仲——《蔡仲之命》是史官记录的成王册命蔡仲之事。《史记·管蔡世家》:“周公旦承成王命伐诛武庚,杀管叔,而放蔡叔,迁之,与车十乘,徒七十人从……蔡叔度既迁而死。其子曰胡,胡乃改行,率德驯善。周公闻之,而举胡以为鲁卿士,鲁国治。于是周公言于成王,复封胡于蔡,以奉蔡叔之祀,是为蔡仲。”
孔安国《蔡仲之命》注认为蔡叔死后任命蔡仲,是因为父子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此说有失笼统。连带责任原则是中华法系的重要特点,蔡仲没有承担连带责任是因为蔡叔罪不至死。唐代孔颖达注意到了这一点,他解释孔安国传“父卒命子,罪不相及”时指出:“蔡叔有罪而命蔡仲者,‘父卒命子,罪不相及’也。昭二十年《左传》曰:‘父子兄弟,罪不相及。’其言‘罪不相及’,谓蔡仲不坐父尔。若父有大罪,罪当绝灭,正可别封他国,不得仍取蔡名,以蔡叔为始祖也。蔡叔身尚不死,明其罪轻。”
命辞中成王强调“皇天无亲,惟德是辅”的同时,夸赞蔡仲“惟忠惟孝”的德行。这些观念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忠、孝成为国人奉行三千年的基本道德。今天我们参观明清祠堂等古建筑,常能在显明位置看到忠、孝两个大字。
忠孝是中国固有道德的基础,不能放弃,否则我们将失去基本的价值准则,结果只会人人堕落为狭隘的利己主义者,唯利是从!
1924年3月2日,孙中山先生在关于民族主义的讲演中谈到这样一件事。一次他到乡下一所祠堂去休息,看见右边有个“孝”字,左边却一无所有,那显然是个“忠”字,是被人新刮去了。中山先生知道许多祠堂庙宇都把“忠”字去了,因为百姓认为忠就是忠君,既然君主制已被推翻,当然可以不要“忠”了。中山先生由是感叹:“古时所讲的忠,是忠于皇帝,现在没有皇帝,便不讲忠字,以为什么事都可以做出来,那便是大错。现在人人都说,到了民国,什么道德都破坏了,根本原因就是在此。我们在民国之内,照道理上说,还是要尽忠,不忠于君,要忠于国,要忠于民,要为四万万人去效忠。为四万万人效忠,比较为一人效忠,自然是高尚得多。故忠字的好道德,还是要保存。”(孙中山:《三民主义》,岳麓书社2001年版,第59页。)
遗憾的是,今天已经很少人讲忠了。面对当今世界风起云涌的民粹主义大潮,我们有必要提倡理性的爱国主义——忠这一固有道德!因为只有全心全意践行大公无私的忠道,才能超越狭隘的民族主义,爱国家,爱世界,乃至爱万物。这种宽广的胸怀是21世纪全球化时代所急需的。
经文:
王若曰:“
“皇天无亲,
语译:
周公担任冢宰,统领百官的时候,他的几个兄弟管叔、蔡叔等散布流言,在他人煽动下发动叛乱。于是周公率兵征伐,在商都杀了管叔;囚禁了蔡叔,并把他流放到了郭邻,流放只派了七辆车跟随。把霍叔降为庶人,三年不予录用。蔡叔的儿子蔡仲平常重视德行,周公任命他为鲁国的卿士。蔡叔死后,周公请命于周成王,把蔡仲封于蔡国。
成王说:“年轻的姬胡啊,因为你能够遵循祖德,并且改正了你父亲的恶行,还能谨守为臣之道。所以,我封你做蔡地的诸侯。你前去蔡国就任,要谨慎处事!避免你父亲的过错,要尽忠尽孝;希望你从自身做起,不断超越自己,勤勉不怠,为你的子孙后代作出榜样。要时刻遵循祖父文王的教导,不要像你的父亲一样做出违背王命的事!
“上天待人没有亲疏之别,只会辅助那些敬爱万民之人。百姓的忠心不是固定不变的,他们只会忠于有恩于他们的君王。你要知道行善的方式虽然不同,但都可以让社会安定;作恶的手段虽各不相同,但都会导致动乱。要警惕啊!做事要慎始慎终,这样才不会使自己陷于困窘之中;如若在做事之前不考虑事情的结果,往往会让自己陷于困窘的境地。努力做好你的事业,与四周邻国和睦相处,以此拱卫王室,同姬姓诸侯和谐相处,使百姓安居乐业。治理国家要遵循正道,不能自作聪明扰乱先王的成法。对你的所见所闻要仔细审察、辨别,不要因为一些片面之词改变国家政策。你能做到这些,我就会嘉奖你!”成王说:“啊!姬胡,你去吧!别忘了我对你的嘱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