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反有理!造反之理!(《仲虺之诰》二)

作者: 翟玉忠 赵雪彩   发布时间: 2023-12-18

经义:

商汤、周武王推翻前朝统治的革命是中国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它告诉一代代中国人:什么是政权的合法性?人民为何要革命?为何要造反?

在中国文化中,不是某个人、某个集团、某个阶级的私利,更不是蛊惑人心的竞选演说和华而不实的选票,而是全体人民的整体利益,天下之公利——“公”和“中”,才是政权合法性的基础;那些垄断、掠夺天下之公利,人民利益的人,就要被革命、被推翻,这就是造反之理!

这种观念影响之下,数千年来多少中国革命者,他们为了天下人的利益,抛头颅,洒热血,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那是真正的中华魂!

仲虺告诉商汤,夏桀是罪犯,因为他昏庸失德,其治理下老百姓陷于水深火热之中。而商王您能选贤任能,吊民伐罪,建立起代表人民整体利益的中央政府,“建中于民”,所以取得了天下百姓的拥护。

夏商周三代天下一统于众多诸侯国,中央王朝是天下的共主。这种政治制度下,得到众多诸侯拥戴是取得政权的根本所在。所以周文王一见到姜太公,就向他提出了用什么办法取得天下诸侯支持这个头号政治问题。

太公的回答代表了后世对政权合法性的基本看法:天下不是一个人的天下,而是天下人的天下。能和天下人同享利益的,就可以取得天下;独占天下利益的,就会失掉天下。天有四时,地有财富,能和人民共同享用就是仁爱,谁有仁爱天下就归顺谁。免除人们的死难,解决人们的困难,消除人们的祸患,解救人们危急的,就是恩德,谁施恩德天下就归顺他。和人民同忧同乐,同好同恶的,就是道义,谁讲道义天下就归附谁。人们都厌恶死亡而乐于好好活着,喜好德行而追求利益,能使天下人获得利益才是王道,谁实行王道天下就归顺谁。

《六韬·文韬·文师第一》:“文王曰:‘树敛何若而天下归之?’太公曰:‘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之天下也。同天下之利者则得天下;擅天下之利者则失天下。天有时,地有财,能与人共之者,仁也,仁之所在,天下归之。免人之死,解人之难,救人之患,济人之急者,德也,德之所在,天下归之。与人同忧同乐,同好同恶者,义也,义之所在,天下赴之。凡人恶死而乐生,好德而归利,能生利者,道也。道之所在,天下归之。’”

不过,直到汉朝初年,人们仍对商汤用武力将自己的君王流放,周武王兴兵讨伐商纣心存疑问。汉景帝时有著名的“辕黄之争”。据《史记·儒林列传》,当时治齐诗的博士辕固生与黄老学派的黄生就汤武“受命”问题争论于朝廷。黄生认为汤武非受命,而是弑君。辕固生认为汤武顺应天下之心而诛桀纣,是受天命。

事实上,战国末年孟子就从理论上解决了这个问题。孟子指出,桀纣已经不能代表天下人的整体利益,变成了残害人民的“独夫”,所以汤武革命是合理的,并非弑君犯上。

故事是这样的:齐宣王问孟子:“商汤流放夏桀,武王讨伐商纣,有这事吗?”孟子回答:“文献上有相关记载。”宣王追问:“臣子杀他的君主,这样可以吗?”孟子说:“败坏仁的人叫贼,败坏义的人叫残;残贼之人叫独夫。我只听说杀了独夫纣罢了,没听说臣杀君啊。”《孟子·梁惠王下》:“齐宣王问曰:‘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孟子对曰:‘于传有之。’曰:‘臣弑其君可乎?’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

《古文尚书·泰誓》直接称纣为“独夫纣”。历史一次又一次告诉我们,那些脱离群众,背离人民的统治者,终将成为孤家寡人,被人民抛弃——古代是这样,今天也是这样。

经文:

佑贤辅德显忠遂良兼弱攻昧取乱侮亡推亡固存,邦乃其昌。

德日新,万邦惟怀志自满,九族乃离王懋昭大德建中于民以义制事,以礼制心垂裕后昆。予闻曰:‘能自得师者王,谓人莫己若者亡。好问则裕,自用则小。’

“呜呼!慎厥终,惟其始。殖有礼,覆昏暴。钦崇天道,永保天命。”

语译:

“我们帮助辅佐贤能仁德的诸侯,表彰重用忠诚善良的诸侯。兼并弱小的诸侯,征伐昏聩的诸侯。凡是出现混乱和将要灭亡的方国,我们就取而代之。应该灭亡的就加速其灭亡,应该生存的就帮助其巩固统治,这样整个国家才能昌盛。

“对于德行,要勤修不怠,这样无数的诸侯就会来归顺。思想上自满了,就会众叛亲离。王上啊,得将您高尚的品德昭示出来,建立代表人民整体利益的政治重心、中央政府,用道义来判断事情是否可行,用礼数来约束内心,把这些治理之道传给子孙后代。我听说:‘能够虚心向人学习的人,才可以为王;骄傲自满,说别人赶不上自己的人,一定会灭亡。谦虚好问,收获就多;刚愎自用,所得就少。’

“我们要慎始慎终啊!时刻谨遵天道,去扶植守礼崇义的明君,消灭昏聩无能的暴君,这样才能永葆我大商的天命。”